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14-3000-2024-00015
  • 发文字号: 鼎人社〔2024〕49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人社局
  • 生成日期: 2024-04-15
  • 标    题: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方案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方案
鼎人社〔2024〕49号
来源: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09:54

局机关各股(室)、人社事务中心各所(室),社保中心、劳动监察大队:

  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鼎政办〔2024〕10号)文件精神,市两会期间,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积极建言献策。其中,交由我局办理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件共17件,为认真做好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办成办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人社工作方面的建议和提案,着力解决人社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回应民生关切,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答复、落实等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 、基本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建议、提案件共1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主办2件、协办1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主办7件、协办7件)。主要为人事人才、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养老金、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等方面(见附件1、附件2)。

  三、办理原则

  (一)股(所、室)承办专人负责原则。每件建议、提案根据内容相关性交由业务股(所、室)、直属单位办理,由相关股(所、室)、直属单位落实专人办理、专人答复,形成由分管领导指导、股(所、室)、直属单位负责和专人承办的办理机制。

  (二)开门办理,沟通联系的原则。具体承办股(所、室)、直属单位要加强与局内部其他股(所、室)、直属单位沟通,提高办理质量。同时要加强与提出建议、提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坚持把开门办理、协商沟通贯穿于提案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始终做到联系“三个对象”,抓好“三个沟通”。联系“三个对象”:即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与人大、政协联系,与协办单位联系;抓好“三个沟通”:即办理答复前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充分了解代表、委员的想法意图;办理过程中沟通,提出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的对策措施;办理答复后沟通,确保对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讲求质量重在落实的原则。办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实事求是。杜绝重答复轻办理、为答复而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承办股(所、室)、直属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当面沟通、共同调研等方式,主动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交换意见,认真重新办理,并将重新办理情况在1个月内书面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沟通协商,确保面商率、满意率达100%。

  四、办理要求

  (一)办理流程。所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应落实好“三个沟通”(见附件3)。办理答复前要上门面商沟通,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想法意图,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要积极致电或当面沟通,提出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的对策措施,主动交换办理意见;办理答复后要开展座谈沟通,邀请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办理工作座谈会,主动向代表和委员汇报说明相关办理工作,确保对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答复流程。所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意见应先行与建议代表、提案委员见面对接,征得同意后形成书面答复意见稿。经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以规范格式逐一答复提案委员,同时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件需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人大相关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和人大代表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龙安党委);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件需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对口联系委室和协办单位。所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意见和协办意见应按时录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系统。各承办股(所、室)、直属单位报送纸质提案答复件的同时,还要送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征询意见表”一式二份给予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三)答复类别。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类别为 A、B、C、D四类,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类别为A、B、C三类。“A类”指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B类”指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者列入计划逐步解决;“C类”指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D类”指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时,答复类别只能选择一种。

  五、办理时限

  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交办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

  (一)人大代表建议。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期限3个月,应在6月15日前答复人大代表;个别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代表建议,有关承办单位应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同意,并向人大代表书面说明情况,且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协办意见应在交办之日起1个月内(4月15日前)将协办意见书面送达主办单位。

  (二)政协委员提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期限5个月,应在8月15日前答复提案委员,不能如期答复的,应向局办公室书面说明情况,再由局报送至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且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协办意见应在交办之日起2个月内(5月15日前)将协办意见书面送达主办单位。

  六、保障措施

  强化领导。为确保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到位,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见附件4),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局长为组长,其余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所、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敖华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督导。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按时通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检查承办各股(所、室)、直属单位办理落实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建议、提案定期办结。

  附件:1.2024年度福鼎市人社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件任务分解表

      2.2024年度福鼎市人社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件任务分解表

      3.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4.福鼎市人社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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