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04-3000-2023-00052
  • 发文字号: 鼎政教督〔2023〕5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2023-06-27
  • 标    题: 福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上报义务教育学校相关指标现状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上报义务教育学校相关指标现状的通知
鼎政教督〔2023〕5号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6-27 16:47

各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教校:

  为落实省领导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批示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名单的通知》(闽教基〔2022〕20号)等文件要求,省教育督导调研组将于7月份到我市开展实地督导调研。为做好省督导调研迎检工作,请各校根据2022-2023年基报数据和学校工作情况,认真填写《义务教育学校相关指标现状》(见附件),并经校长审阅、盖章后于31日前上报电子版。

  相关指标说明:

  1.对于一个独立代码、一个独立法人、但有多个校区的“学校”,以独立校区为统计单位。

  2.小学包括普通小学、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完小校、教学点;初中包括独立初中、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每所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每所一贯制学校和每所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单独填写。

  3.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网络多媒体教室数、教学仪器设备值、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等四项指标需要做拆分处理。九年一贯制学校,需根据小学、初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1:1.1”的比例进行拆分,将其小学部、初中部占有部分分别作为单独小学、初中数据。完全中学,需根据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生=1:1.2”的比例进行拆分,将其初中部占有部分作为单独初中学校数据。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需根据小学、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生=1:1.1:1.32”的比例进行拆分,将其小学部、初中部占有部分分别作为单独小学、初中数据。

  督导室联系人:谢家贵,电话:7806192,

  邮箱:fdzfjydds@163.com

  福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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