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12-3000-2023-00089
- 发文字号: 鼎财绩〔2023〕38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3-11-15
- 标 题: 福鼎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电视台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的意见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共福鼎市委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鼎委发〔2019〕10号)和《福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鼎财绩〔2023〕5号)的文件规定,我局对你单位实施的2022年度“电视台工作经费”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意见印发你单位,请你单位对照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于2023年12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反馈我局教科文股并报绩效股备存。逾期不报的,将依据《福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鼎市市直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鼎财绩(2022)6号)进行扣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总体得分。
福鼎市财政局
2023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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