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爱卫办中共福鼎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鼎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1-12-28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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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今年4月是第33个爱国卫生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1〕15号),大力促进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入开展,根据《宁德市爱卫办  中共宁德市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宁爱卫办发〔2021〕1号)的精神。市爱卫办、市委文明办决定联合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绿色环保。

二、 活动内容

(一)提升文明健康意识。紧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微信、小视频等新媒体和宣传海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大对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的宣传力度。参照《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内容,大力传播健康知识,提高文明健康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增强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学习健康知识,讲究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实施分餐公筷,拒绝食用野生动物,持健康绿码出行,营造讲卫生、树文明、改陋习的良好氛围。

(二)培养低碳环保意识。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等,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健康乐跑”等实践活动,大力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行为,使用环保用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坚持绿色出行,倡导全社会简约适度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三)开展环境整治和除“四害”活动。紧密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大力宣传发动,动员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和除“四害”活动。针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疫情防控中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梳理,强化“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制度,在农贸市场、车站、码头、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庄及村庄周边、房前屋后等区域,突出“治脏”“治乱”,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四害”孳生地,清理城乡环境的“十乱”现象(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发动群众动手清理死角、清除积水、翻盆倒罐,和专业防制队伍配合,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控制“四害”密度。

三、活动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合作,结合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制定活动计划,把爱国卫生运动月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创建迎检有机结合,协调、发动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爱国卫生运动,发动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协助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推动有关任务落实落地。

(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爱卫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文明办,要组织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结合活动内容,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单位环境卫生整治、除“四害”等活动,形成讲卫生、树文明、崇尚健康的浓厚氛围,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开展。

(三)街道(乡镇)、社区(村)要把“爱国卫生月”写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除“四害”、室内外卫生大扫除等活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的业务指导,及时收集、提炼各地、市直单位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并予以宣传推广。

(五)爱国卫生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爱卫办、市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做好活动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5日前报送市爱卫办汇总上报。

联系人:王文恩,联系电话:7919279,电子邮箱:fdswsjnwg@163.com

 

附件:福鼎市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