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扶组〔2019〕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
201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将造福工程搬迁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提升,列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点工程和“三保障”补短板的重中之重。根据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工作方案》(鼎委发〔2019〕2号)文件精神,按相关程序,经农户申请、村集体评议、乡镇入户审核审批、竣工验收、镇村两级张榜公示,确定贯岭等3个乡镇4个村5个自然村的8户30人列为2019年造福工程搬迁补助对象;桐山等17个乡镇(街道)118个村因受台风、暴雨侵袭等影响的232户709人住房列为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住房安全保障提升补助对象。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以正式核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闽农发函〔2019〕98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0号),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建档立卡贫困户解决住房安全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19〕41号),以及福鼎市财政年初部门预算安排,2019年核定的造福工程搬迁补助对象,无建档立卡贫困户、少数民族户、贫困残疾人户、计生户、五保户,按政策规定享受人口补助每人3000元,无追加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住房安全保障提升补助对象分新建(新购)148户和修缮84户两种类型,新建(新购)每户补助3.0万元,其中宁德市财政每户补助1.2万元,福鼎市财政每户补助1.8万元;修缮每户平均补助1.0万元(具体金额由乡镇核定,补助资金不超过实际修缮支出),其中宁德市财政每户补助0.4万元,福鼎市财政每户补助0.6万元。宁德市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含2018年应配套未下达的资金。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落实造福工程搬迁和住房安全保障补助对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宁德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2019〕13号)《福鼎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鼎财农〔2019〕178号)。经批准实施造福工程搬迁的对象,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11〕18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及时依法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按协议拆除原有危旧房。
附件:1.2019年福鼎市造福工程搬迁补助对象名单一览表
2.2019年福鼎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补助对象名单一览表
3.2019年福鼎市各乡镇造福工程与住房安全保障补助资金一览表
v 福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