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正式核定福鼎市福利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1-05-25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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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福利院:

鉴于你院养老服务收费试行期已满。根据《福建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发改服价2019〕77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你院试行期运营情况,并报经市政府同意(鼎政综2021〕90号),决定正式核定福鼎市福利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鼎市福利院养老服务收费核定标准见附表。

 

 

养老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月

类型

收费项目

合计

床位费

普通护理费

单人间

400

500

900

双人间

200

500

700

 

 

特别护理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月

序号

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1

特别护理费

800

不含普通护理费500元/人.月。

2

一级护理费

500

 

备注:

1.老人入住后按《老年人能力评估表》、《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标准评估确定护理级别。

2.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可根据市场供求情况、社会承受能力,下浮不限。

3.市福利院要充分发挥保基本作用,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对“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能力和抚养能力)老年人实行免费政策。

二、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合法经营。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15”,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市场监管、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525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5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