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5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鼎翔)

来源: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5-06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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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沥青混凝土搅拌项目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点头镇山柘村七斗垄6

建设单位

福鼎市鼎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产21m3沥青混凝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场内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等;项目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通过临时搭建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直接排放到地表水环境中,对水体基本无影响。

2)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扬尘。对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定期洒水,可减少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3)声环境:施工期应合理地安排这些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施工机械的施工位置,禁止午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加强管理,掌握当地居民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尽量不在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混凝土需要进行连续作业时应先做好人员、设备、场地、材料的准备工作,将搅拌机运行时间压缩到最低限度。注意施工机械保养,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

4)固体废物: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渣土统一规划安排,指定专人负责,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委托建筑渣土管理公司统一负责运送填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倾倒,然后由专门人员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

1)水环境: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和农田农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100m3初期雨水池处理,生产废水经50m3隔油沉淀池沉降处理,处理后的初期雨水及生产废水回用于喷淋降尘用水。

2)大气环境:沥青加热产生的沥青烟气:经过碱洗喷淋塔处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设备,经过吸附的沥青烟气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燃烧器产生的燃烧废气:经过碱洗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滚筒采用密闭形式,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引入布袋除尘器中进行除尘,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粉尘:项目输送带为封闭型, 料仓均为密闭仓体,且仓房四周设置喷淋装置,对无组织粉尘进行喷雾除尘。

3)声环境: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降噪措施: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及封闭车间降噪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设置15m2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156日-202151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7826176  传    真:0593-7821936

通讯地址: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审批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3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