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环保局关于2019年4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棠园变电站)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04-1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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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宁德棠园(福鼎)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

经福鼎市白琳镇、磻溪镇、点头镇

建设单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供电公司

环评机构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规模:桐城~柳城π入棠园变220kV线路工程:桐城侧新建线路约11.0km,柳城侧新建线路约11.2km崇儒~树兜π入棠园变22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约4.85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产生的废水。施工过程将使用少量的水用于拌合混凝土和混凝土养护,因用水量很少,废水的产生量很小;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原有排污系统。施工废水:线路塔基施工所需混凝土量较少,一般在施工现场采用人工拌和,本项目线路每个塔基施工产生的废水约1m3/d,在塔基开挖的过程中修建简易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不外排。

(2)大气环境:施工废气主要为土石方挖方、填方和建筑用材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排放废气、车辆尾气。①合理布置线路施工料场,并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②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③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施工单位应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④施工单位在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塔基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回填压实。

(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措施:①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居民点;施工中运输车辆对敏感点进行绕行,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沿线周边居民的影响;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程或施工工艺需要连续操作,需要夜间施工时,应事先进行公告告知周围居民,并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

(4)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垃圾、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石方基本就地平衡。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大,集中收集堆放并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拆旧工程产生的废旧电力设备回收处置。其中,拆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铁塔、导地线和附件设备,属于一般固废,不属于危险废物,由电力部门回收进行合理处置。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民房,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1)水环境:线路运行期无废水产生。

(2)大气环境:本工程运行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3)声环境:路噪声主要是由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的电晕放电产生。在晴朗干燥天气条件下,导线通常在起晕水平以下运行,很少有电晕放电现象,因而产生的噪声不大。

(4) 固体废物: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19418日-201942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7826176  传    真:0593-7821936

通讯地址:福鼎市环境保护局环评管理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3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