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28线福鼎市佳阳乡双华至象洋段公路工程施工及土石方处置一体化项目(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03 15:42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228线福鼎市佳阳乡双华至象洋段公路工程施工及土石方处置一体化项目(评定分离)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鼎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 2.2.1公路工程部分:本项目起点位于福鼎市佳阳乡双华村(闽浙界),东接浙江省G228国道段,路线出双华隧道后建双华中桥,经双华村,沿西侧山边布线过小华阳服务区,依次穿半壁山隧道、五斗山隧道,后经沙头村、打铁寮建洋心大桥,再经三箩洋于象洋小学附近接上已建成通车的G228线象洋至柯湾段,路段终点位于现状G228线与佳阳互通连接线的十字交叉口附近,路段里程10.423km。 2.2.2土石方处置部分:福鼎市佳阳新能源产业园场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合计1002.71万 m3,其中石方量(含松石方量 63.88万 m3、石方方量779.33万 m3)合计843.21万 m3。开采范围及场平标高以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编制的福鼎市佳阳新能源产业园场地平整剩余土石方项目(福鼎市佳阳新能源产业园地块1、地块1-1、地块2)剩余石方资源量估算报告为准。本项目土石方处置是指包括对用地范围内的 剩余土石方实施爆破施工,土石方开采、装运及加工处置,场地按标高平整,边坡治理,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及交付等为完成此项平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2.2.1公路工程部分:本项目起点位于福鼎市佳阳乡双华村(闽浙界),东接浙江省G228国道段,路线出双华隧道后建双华中桥,经双华村,沿西侧山边布线过小华阳服务区,依次穿半壁山隧道、五斗山隧道,后经沙头村、打铁寮建洋心大桥,再经三箩洋于象洋小学附近接上已建成通车的G228线象洋至柯湾段,路段终点位于现状G228线与佳阳互通连接线的十字交叉口附近,路段里程10.423k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2.2.2土石方处置部分:福鼎市佳阳新能源产业园场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合计1002.71万 m3,其中填埋土方量(含翻土方量 24.05 万 m3、砂土方量 135.45 万 m3)合计 159.5万m3,石方量(含松石方量 63.88万 m3、石方方量779.33万 m3)合计843.21万 m3。开采范围及场平标高以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编制的福鼎市佳阳新能源产业园场地平整剩余土石方项目(福鼎市佳阳新能源产业园地块1、地块1-1、地块2)剩余石方资源量估算报告为准。本项目土石方处置是指包括对用地范围内的 剩余土石方实施爆破施工,土石方开采、装运及加工处置,场地按标高平整,边坡治理,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及交付等为完成此项平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国道G228线福鼎市佳阳乡双华至象洋段公路工程施工及土石方处置一体化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且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有效的资质证书中注明“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的施工企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投标人就土石方处置部分联合第三方共同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数量 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公路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且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有效的资质证书中注明“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的施工企业);2、本招标项目公路工程部分的评审(含资格、工程报价等),仅审查牵头方的条件,联合体成员方不参与该部分的评审。3、联合体成员方负责土石方处置,应具备相应能力;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每个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组)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投标人就土石方处置部分联合第三方共同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数量 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公路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且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有效的资质证书中注明“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的施工企业);2、本招标项目公路工程部分的评审(含资格、工程报价等),仅审查牵头方的条件,联合体成员方不参与该部分的评审。3、联合体成员方负责土石方处置,应具备相应能力;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2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220.161.207.254:80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办法:以定标方案为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8时3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桐山街道江滨北路266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7669731,传真:/

  联系人:陈晓慧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大厦A栋2608,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18859325989,传真:/

  联系人:黄雪莲/朱向一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福鼎市古城东路120号

  联系电话:0593-2195050、0593-78086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7号福鼎市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