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配套服务用房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8-03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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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9820902100349001的福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配套服务用房设计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鼎发改审批【2023】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申请专项债解决,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配套服务用房设计;

  2.2.建设地点:福鼎市桐城街道沙龙村;

  2.3.工程建设规模:福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配套服务用房总用地面积35619㎡ ,拟建一栋农贸市场和一栋配套服务用房并考虑地下停车,机动车停车位比例为0.7个/100㎡,容积率下限(%)含1.0-不含2.2,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00%,建筑限高≤60m,机动车入口方位S、W、E;建设内容包括:①1栋农产品批发市场,拟建一层农产品市场,一层建筑面积约6500㎡,二、三层商超,地下一层停车;②1栋配套服务用房约40000㎡,拟建一~三层对外服务用房约15000㎡,四层及以上各层为办公用房,地下室一层停车;③公用工程以及绿化、大门、土石方、给排水、电气等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3293 .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5302.24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可研报告编制、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绿建设计图纸、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图纸审查及竣工验收等后续设计服务。

  2.6.2.内容: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景观工程和室外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景观工程和室外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及降水、主体建筑、结构、强电、 弱电智能化、给排水、暖通、消防设施工程(各专业消防图纸)、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抗震支架、配电房工程、夜景照明、环保降噪、景观绿化、充电桩工程、标识导视系统、防雷、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综合管网、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等所有专业和施工过程的配合服务。提供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个设计合同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中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3年8月30日 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线上地址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线下地址为: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35302.24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756.343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流美路333号8楼  邮编:355200

  电话:18650532066  传真:/

  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鼎融国际广场1栋1梯8楼  邮编:355200

  电话:15160131882  传真:/

  联系人:阮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龙信用社

  帐户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6032301001000001183200000141

  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