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鼎市秦屿镇潘(番)岐头围垦工程初设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3-02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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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福建省福鼎市秦屿镇潘(番)岐头围垦工程初设阶段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福鼎市秦屿镇潘(番)岐头围垦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鼎发改审批〔2022〕13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鼎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福建省福鼎市秦屿镇潘(番)岐头围垦工程,该项目围垦面积4800.6亩,工程建成后,垦区将形成综合开发区用地351.6亩,农业种植用地2863.35亩(其中农田耕作区2462.85亩,蔬菜种植区400.50亩),形成滞洪区1426.35亩。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海堤长度764.099米;(2)建设水闸两座,分别为潘岐头水闸和岐头宫水闸;(3)农业种植区回填,并在周边建设护岸长度6345.20米;(4)综合开发区回填并在其周边建设防洪堤长1289.02米。投资约5.3亿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福建省福鼎市秦屿镇潘(番)岐头围垦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所有勘察、测绘、数模试验、设计等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包括且不限于:①地质勘察、测绘工作成果应满足初设阶段设计深度,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地质勘探及岩土试验等;②项目审批必要的数学模型试验,包含但不限于波浪数学模型试验等;③项目批复或核准所需的审查及报批等,并配合各级检查、稽查、审计等其他工作;④本次初步设计阶段需充分考虑利用原已施工的海堤抛石基础,尽可能优化方案。;

  2.5 最高控制价:9870600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并批复;

  2.7 服务期限: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①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外业工作;②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交波浪数学模型试验报告送审稿;③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④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成果并配合完成初设报批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日17时至2023年3月9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0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和http://ggzyfw.fj.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福鼎市流美路333号公交大楼8楼

地    址:

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    编:

355200

邮    编:

350001

联 系 人:

夏先生

联 系 人:

王女士、陈女士

电    话:

15359717179

电    话:

0591-87537741

传    真:

/

传    真:

0591-8756094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fjmsxmgl@163.com

网    址:

/

网    址:

/

交易平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方式:

4009980000

监督单位: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水利局

联系方式:

0593-2195050、0593-2195057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