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沙埕湾城乡融合绿色发展项目规划路三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福建闽金拓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2-08-30 15:21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第1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沙埕湾城乡融合绿色发展项目规划路三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福鼎沙埕湾城乡融合绿色发展项目规划路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鼎发改审批[2021]2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申请地方专项债,招标人为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金拓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前岐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道路总长度2140米,其中文化路874.82m、文化路支路352.24m、柚乡路支路974.71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道路总长度2140米,其中文化路874.82m、文化路支路352.24m、柚乡路支路974.71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管道、电信管道、路灯工程及绿化种植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单项合同金额大于40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单项合同金额大于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2324654元,其中暂列金239780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建办市(2019)50号”及“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分别取消了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2)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根据闽建[2016]5 号、建市[2017]241号、闽建筑[2018]38号及其他现行有效的适用于本项目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4)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27日 08:3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27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福鼎工业园区,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3-7871916,传真:/

  联系人:邱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金拓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东区景泰街3号阳光鲤鱼港3幢C梯1701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385930599,传真:/

  联系人: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市府路139号

  联系电话:0593-7818220、0593-219505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93-791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