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相关情况说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03-1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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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的《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说明如下:

一、省财政厅提前下达的部分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为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91号)文件精神,提前下达我市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38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400万元,专项债务23800万元)。按照债务限额管理规定,为尽快发挥债务资金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缓解我市融资压力,需就今年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债务限额做好预算调整。

二、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安排情况

    1省财政厅提前下达部分2019新增债务限额安排的要求

各地要根据本次提前下达的新增限额,结合报送的 2019 年新增债券资金需求,尽快提出新增债券安排方案,将新增债券资金落实到重点项目上,优先保障在建项目建设,确保发债后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

新增债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充当项目资本金。重点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精准脱贫、经济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重大水利工程、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一般债券额度应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乡村振兴项目。专项债券项目要全部能够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鼓励在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外,积极探索在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公立医院、公立高校、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新的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品种试点。

2、我市提前下达部分2019新增债务限额具体分配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的限额预分配情况,安排用于我市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14400安排用于我市2019年土地储备23800万元。新增债务限额具体项目安排已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通过,并在市政府提请的2019年预算调整议案中作详细解释。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