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8-09-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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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

(2018年9月11日在福鼎市

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福鼎市财政局局长 郑真兴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福鼎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我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有效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工业立市、旅游兴市、海洋强市”发展战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新资金投入方式,统筹使用财政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财政监督管理,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5315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收307万元,增长0.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343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8%,同比减收7617万元,下降4.1%,可比口径(剔除营改增口径变化影响)下降3.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增值税入库48893万元,同比增收12004万元,增长32.5%。

营业税入库209万元,同比减收12911万元,下降98.4%。主要是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营业税纳税人改缴增值税,形成了增值税增收、营业税减收。

企业所得税入库12120万元,同比增收1986万元,增长19.6%。

个人所得税入库7490万元,同比增收1039万元,增长16.1%。

资源税入库127万元,同比减收216万元,下降63%。

城市维护建设税入库10597万元,同比增收2668万元,增长33.6%。

房产税入库4418万元,同比增收834万元,增长23.3%。

印花税入库1706万元,同比增收97万元,增长6%。

城镇土地使用税入库2575万元,同比增收226万元,增长9.6%。

土地增值税入库8630万元,同比减收3644万元,下降29.7%。

车船税入库1144万元,同比增收67万元, 增长6.2%。

耕地占用税入库2844万元,同比减收200万元,下降6.6%。

契税入库8070万元,同比增收339万元,增长4.4%。

专项收入15352万元,同比增收7743万元,增长101.8%。主要是本年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长,从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增加以及森林植被恢复费增收。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305万元,同比增收729万元,增长11.1%。

罚没收入4794万元,同比增收99万元,增长2.1%。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8613万元,同比减收18641万元,下降32.6%。主要是由于一次性收入资源锐减。

捐赠收入404万,同比减收646万元,下降61.5%。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39万元,同比减收59万元,下降29.8%。

其他收入913万元,同比增收869万元,增长19.7倍。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8002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2.7%,同比增支21531万元,增长5.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38万元,同比减支479万元,下降1.8%。

国防支出579万元,同比减支208万,下降26.4%。

公共安全支出16003万元,同比减支3688万元,下降18.7%。主要是本年法院和检察院经费上收省级财政管理。

教育支出80570万元,同比增支3887万元,增长5.1%。

科学技术支出1074万元,同比减支105万元,下降8.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29万元,同比减支678万元,下降1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54万元,同比增支14846万元,增长37.6%。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用于乡镇敬老院和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支出以及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和就业补助增支。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733万元,同比增支17354元,增长40%。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用于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建设支出增支。

节能环保支出4544万元,同比减支6447万元,下降58.7%。主要是上年新增一般债券用于节能减排支出6500万元,本年无此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43692万元,同比减支9041万元,下降17.1%。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用于城乡支出同比减支7700万元。

农林水支出61386万元,同比增支8174万元,增长15.4%。主要是上级专项支出增支。

交通运输支出14391元,同比增支5353万元,增长59.2%。主要是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支出增支。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50万元,同比减支506万元,下降8.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96万元,同比减支228万元,下降4.2%。

金融支出本年没有发生,同比减支5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918万元,同比增支3358万元,增长94.3%。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支出和本级安排的国土整治支出增支。

住房保障支出14460万元,同比减支2832万元,下降16.4%。主要是上级专项支出减支。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11万元,同比增支779万元,增长50.8%。

其他支出2168万元,同比减支10497万元,下降82.9%。主要是上年增拨国投公司注册资本金,本年无此项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3542万元,同比增支2488万元,增长236.1%。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4万元,同比增支6万元,增长10.3%。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3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7797万元,上年结余31319万元,调入资金1308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0655万元,收入总计469202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800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32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35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21万元,支出总计436898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2304万元(其中:市本级31519万元,乡镇78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230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79693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13.3%,同比增收40389万元,增长102.8%。政府性基金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9173万元,同比增收34425万元,增长99.1%。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705万元,同比增收2415万元,增长187.2%。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本年无收入,同比减收15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380万元,同比增收2703万元,增长399.3%。

污水处理费收入1908万元,同比增收531万元,增长38.6%。

本年取消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同比减收17万元。

彩票公益金收入1500万元,同比增收383万元,增长34.3%。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7万元,同比减收36万元,下降57.1%。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80975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81.5%,同比增支36077万元,增长80.4%。政府性基金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6万元,同比减支553万元,下降39.2%;

城乡社区支出69974万元,同比增支32408万元,增长86.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3540万元,同比增支30953万元,增长95%;

农林水支出2602万元,同比增支1736万元,增长200.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本年本年没有发生,同比减支138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5万元,同比增支140万元,增长933.3%;

其他支出2267万元,同比减支813万元,下降26.4%;

债务付息支出5099万元,同比增支3408万元,增长201.5%;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2万元,同比减支111万元,下降83.5%。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796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08万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251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12087万元,调入资金429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749万元,收入总计120978万元。

全市财政基金预算支出80975万元,调出资金156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000万元,支出总计10254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8437万元(其中:市本级1843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43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2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同比增收17万元,增长30.9%。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2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同比增支17万元,增长30.9%。

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1188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4.4%,同比增收2779万元,增长7.2%。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675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7.4%,同比增收2247万元,增长16.7%;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513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2.7%,同比增收532万元,增长2.1%。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746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8.6%,同比增支2532万元,增长7.6%。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985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6.4%,同比增支835万元,增长8.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761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9.6%,同比增支1697万元,增长7.4%。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9043万元,加上本年收支相抵余5442万元,年终结余3448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68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7654万元)。

二、2017年我市预算执行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支持经济发展促转型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营改增改革,落实收费清理政策,取消、停征、调整涉企收费项目 11 个,全年减税降费10395万元。二是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加快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拓宽筹融资渠道。垃圾焚烧发电、乡镇污水处理厂、东扩主干线、滨海大道、龙安生态合成革产业园、文化艺术中心6个PPP项目动工建设,总投资30.3亿元。其中,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入围财政部示范项目。三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落实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加快培育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增强财政发展后劲。针对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安排工业、旅游、商贸、科技、文化、农业等扶持资金3.5亿元,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大力筹措资金保民生

统筹各类财政资金,重点投向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2017年,全市民生支出33.9亿元,同比增支3.1亿元,增长9.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1%。一是促进教育文化均衡发展。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普通小学提高到年生均750元、普通初中提高到年生均950元。拨付6732万元,用于改善教学条件、扩容改建和扩大公办独立幼儿园建设等重点工程。扶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促进基层文化资源共享共建。加快第十六届省运会和第十届老健会场馆建设,保障筹备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加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投入,有序推进医改工作,支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医保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50元。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健全投入长效机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提高到4000元,城市低保年人均标准提高到6480元。支持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1188套,有效改善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三)统筹协调城乡促发展

一是推进精准脱贫和三农发展。整合各级财政资金4237万元,专项用于精准脱贫,重点推动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支出2896万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现代农业(茶业)产业园发展。支出3917万元,支持水库常态化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万里安全生态水系、高效节水灌溉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兑现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等强农惠农政策资金19556万元。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14个,拨付财政奖补资金2872万元,受益村民21.7万人。完善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统筹安排苏区老区、海岛及沿海地区、民族地区等转移支付资金,向相对不发达的乡镇倾斜,支持协同发展。二是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财政贴息、规费减免、资金补助、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措施,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3.36亿元,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资金5.43亿元,置换债券资金2.61亿元。支持推进梅澳大道、天门路、铁锵大道等城区路网建设,完善道路“白改黑”、城市绿道、城区停车区等城市综合配套设施,加大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力度等,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有效改善人居环境。

(四)深化财税改革增活力

一是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建立财政支出管理、定期通报和约谈等各项制度,严格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部门单位存量资金3222万元,全部用于民生支出。实现全市77个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使财政支出在“阳光”下运行。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面完成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财政专户管理,开展定存资金专项整改,强化财政账户归并、归口管理和资金集中工作。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合理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密切跟踪监控债务运行动态,制定《福鼎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实行债务风险预警提示通报。三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全市选择9个项目开展购买服务试点,购买服务金额5621万元。四是规范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修订完善了《福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建设,健全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制等机制,全年政府采购金额1585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6.9%。

(五)强化财政监督严管理

一是严格支出管理。认真贯彻厉行节约要求,按5%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312万元,下降35.4%。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全市448个项目列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14亿元。创新思路,委托第三方对医疗、教育、农业、环保等民生领域专项资金开展重点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调整的依据。三是严格财政监督。扎实开展“1+X”专项督查,实现督查向纵深方向拓展,将“1+X”督查与政府采购、财政监督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力争3年内实现对所有市直部门“三公经费”专项督查的全覆盖。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开展2015-2016年涉农及扶贫资金专项督查和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促进涉农部门及乡镇、项目单位依法依规、有效使用涉农和扶贫资金。四是加强预算投资评审。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预算评审129个,工程预算送审总造价9.8亿元,核减造价0.44亿元,有效控制了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成本,提高了财政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今年全市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骨干财源和新兴财源不足,财政收入总量较为有限;二是保民生补短板工作任重而道远,需求与可能还有较大差距,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三是部分单位项目支出进度偏慢,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发展和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