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

来源:福鼎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7-09-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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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

(2017年8月23日在福鼎市

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福鼎市财政局局长 郑真兴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福鼎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我市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全市决算情况

2016年,我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扎实工作、主动作为,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收入降中趋稳,财政支出进度加快,民生支出保障有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5008万元,占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预算数)的100.2%,同比减收14320万元,下降5.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960万元,占预算数的100.1%,同比减收19415万元,下降9.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增值税收入36889万元,同比增收20919万元,增长131%;

营业税收入13120万元,同比减收17753万元,下降57.5%主要是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营业税纳税人改缴增值税,形成了增值税增收、营业税减收;

企业所得税收入10134万元,同比增收605万元,增长6.3%

个人所得税收入6451万元,同比减收298万元,下降4.4%

资源税收入343万元,同比减收132万元,下降27.8%

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7929万元,同比增收414万元,增长5.5%

房产税收入3584万元,同比增收586万元,增长19.5%

印花税收入1609万元,同比增收60万元,增长3.9%

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2349万元,同比增收44万元,增长1.9%

土地增值税收入12274万元,同比减收6918万元,下降36%

车船税收入1077万元,同比增收76万元, 增长7.6%

耕地占用税收入3044万元,同比减收9332万元,下降75.4%

契税收入7731万元,同比减收1190万元,下降13.3%

专项收入7609万元,同比增收2112万元,增长38.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576万元,同比减收7189万元,下降52.2%

罚没收入4695万元,同比减收400万元,下降7.9%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7254万元,同比减收1471万元,下降2.5%

捐赠收入1050万,同比增收291万元(同口径),增长38.3%;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本年从政府性基金收入改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净增收198万元;

其他收入44万元,同比减收37万元(同口径),下降45.7%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471万元,占预算数的92.5%,同比增支25080万元,增长6.9%。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17万元,占预算数的95.6%,同比增支4881万元,增长22.9%,主要是上级专项支出增加以及资产转让税费补助增支;

国防支出787万元,占预算数的38.1%,同比增支395万元,增长100.8%;

公共安全支出19691万元,占预算数的99.6%,同比增支636万元,增长3.3%;

教育支出76683万元,占预算数的97.7%,同比增支1093万元,增长1.4%;

科学技术支出1179万元,占预算数的97%,同比增支83万元,增长7.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07万元,占预算数的89.4%,同比增支375万元,增长7.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08万元,占预算数的94.8%,同比增支7299万元,增长22.7%,主要是养老保险补助增支;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379万元,占预算数的96.4%,同比增支1015万元,增长2.4%;

节能环保支出10991万元,占预算数的86.9%,同比增支6588万元,增长149.6%,主要是污染防治和减排专项补助增支;

城乡社区支出52733万元,占预算数的99.7%,同比增支13728万元,增长35.2%,主要是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增支;

农林水支出53212万元,占预算数的81.2%,同比减支6305万元,下降10.6%;

交通运输支出9038万元,占预算数的85%,同比减支9661万元,下降51.7%,主要是上级专项支出减少;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856万元,占预算数的77.9%,同比增支365万元,增长6.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424万元,占预算数的83.7%,同比减支9786万元,下降64.3%,主要是非税收入补助支出减少;

金融支出5万元,占预算数的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560万元,占预算数的81.9%,同比减支8396万元,下降70.2%,主要是农村土地整治补助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17292万元,占预算数的88.7%,同比增支12938万元,增支297.2%,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补助支出增加;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32万元,占预算数的100%,同比增支340万元,增支28.5%;

其他支出12665万元,占预算数的92.2%,同比增支8691万元,增长218.7%,主要是增拨国投公司注册资本金;

债务付息支出1054万元,占预算数的100%,同比增支768万元,增长268.5%;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8万元,占预算数的100%,同比增支33万元,增长132%。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96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7386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532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667万元,调入资金269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79万元,收入合计45559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471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520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82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77万元,支出合计424277万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31319万元(其中:市本级30517万元,乡镇级80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1319万元。市本级和乡镇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304万元,占预算数的100.6%,同比增收1071万元,增长2.8%。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748万元,同比增收2223万元,增长6.8%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90万元,同比增收402万元,增长45.3%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万元,同比净增收15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77万元,同比减收992万元,下降59.4%

污水处理费收入1377万元,同比增收7万元,增长0.5%;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17万元,同比减收61万元,下降78.2%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本年没有收入,同比净减收25万元;

彩票公益金收入1117万元,同比增收8万元,增长0.7%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63万元,同比减收369万元,下降85.4%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本年从政府性基金收入改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净减收137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898万元,占预算数的78.8%,同比减支4999万元,下降10%。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329万元,同比减支1820万元,下降57.8%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0万元,同比增支30万元,增长6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2587万元,同比减支1334万元,下降3.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债务付息支出1691万元,同比净增支1691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33万元,增支89万元,增长202.3%;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00万元,同比减支131万元,下降9.8%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09万元,同比增支372万元,增长10.1倍;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同比减支482万元,下降32.5%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67万元,同比减支1259万元,下降54.1%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03万元,同比减支47万元,下降3.5%;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89万元,同比净增支189万元;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77万元,同比减支548万元,下降44.7%;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0万元,同比增支19万元,增长172.7%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8万元,同比增支92万元,增长5.8倍;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15万元,同比减支185万元,下降92.5%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3万元,同比减支54万元,下降94.7%;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936万元,同比减支738万元,下降20.1%;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41万元,同比减支417万元,下降74.7%

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本年从政府性基金支出改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净减支466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930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34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107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083万元,调入资金1447万元,收入合计18025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89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0819万元,调出资金2028万元,支出合计167912万元。

收支相抵,扣除代偿债置换专项债券结余2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12087万元(其中:市本级1208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08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同比减收5万元,下降8.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同比减支5万元,下降8.3%。

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409万元,占预算数的104.1%,同比增收4431万元,增长13%。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428万元,占预算数的92.2%,同比增收1239万元,增长10.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981万元,占预算数的111.9%,同比增收3192万元,增长14.6%。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214万元,占预算数的99.5%,同比增支2832万元,增长9.3%。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150万元,占预算数的91.7%,同比增支1123万元,增长12.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064万元,占预算数的103.3%,同比增支1709万元,增长8%。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3848万元,加上本年收支相抵余5195万元,年终结余2904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21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6902万元)。

二、2016年我市预算执行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服务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一是落实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省、宁德市出台的一系列财税金融政策,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各类优惠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扩大有效投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培植地方财源。二是积极争取资金。2016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7.82亿元,同比增长10.5%;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7.6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55亿元,置换债券14.09亿元),同比增长183.6%,重点安排用于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建设等项目,以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设立农业、技改、文化产业、旅游等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拨付5283万元,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拨付930万元,支持我市旅游业跨越发展。拨付560万元,扶持电子商务发展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是改进财政扶持方式。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推荐上报4个PPP项目,投资总额达26.05亿元,其中前岐等9个乡镇及双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厂外污水配套收集管网项目、城市道路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转运和焚烧发电处理项目列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

(二)统筹协调,推进城乡协同发展

一是支持脱贫攻坚工程。认真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赤溪畲族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统筹安排精准扶贫、造福工程搬迁补助、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挂钩扶持等各类扶贫专项资金4842万元,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推进农业农村“六位一体”建设。支出4700万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现代茶业、现代渔业发展。支出8150万元,支持海堤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兑现强农惠农政策资金,拨付石油价格改革补贴9836万元、农作物支持保护资金226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348 万元。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完成项目115个,拨付财政奖补资金2760万元,受益村民22万人。三是推进宜居城市建设。支出4208万元,用于绿地养护、城乡环境整治、农村家园清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等,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支出4736万元,完善供水、燃气、电力、污水管网、环保基础设施等。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综合统筹政府债券等各类资金3847万元,支持城区道路“白改黑”拓宽改造、铁锵大道、玉塘大道、八尺门大桥等城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百胜新区、铁锵新区、海湾新城等政府性投资项目。

(三)优化结构,支持民生事业发展

一是确保民生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市民生支出30.8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8%,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工程的资金需求。二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支出7.67亿元,主要用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落实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各项扶持政策,实施农村500人以下中小学及不足100人的困难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政策等。继续实施条件改善、扩容改造和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等,改善城乡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把教育精准扶贫落到实处。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亿元,增长22.7%。其中,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补助11029万元,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提高到115元;发放城乡低保资金、重残人员生活补助、重残人员护理补贴和“五保”人员生活补助5700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五老人员生活费、退役士兵安置经费1844万元,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促进就业相关政策措施,拨付就业创业资金1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亿元,支持以各类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四是支持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34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2.18亿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有效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四)规范管理,大力推进财税改革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开展全口径预算编制。全市78个部门单位预决算报告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实现网上公开,预算支出公开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二是强化预算约束管理。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市级预算单位全面铺开的基础上,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第一批9个乡镇先行开展。三是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落实全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的债务情况,摸清债务家底,锁定债务存量。出台《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和统计报告制度,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性债务相关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力度。全面开展存量资金盘活工作,摸清存量资金具体情况,有效激活“沉睡”资金。五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选择比较成熟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领域开展试点,全市试点政府购买服务7项,购买服务金额5540万元。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做好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七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采购监管,全市政府采购规模4583万元,资金节约率达5.7%。

(五)严控支出,加大财政监督力度

一是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修订完善《福鼎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福鼎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会议费、差旅费支出,进一步控制行政成本,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市“三公”经费支出2728万元,同比减支693万元,下降20.3%。二是强化绩效管理。选取市直预算单位近400个项目列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比上年增加270个项目,涉及资金15.3亿元。三是加强投资评审。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预算评审项目95个,工程预算送审总造价11.25亿元,核减工程预算造价0.57亿元,有效降低了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成本。四是强化财政监督。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政重点扶持的领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1+X”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督查等,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建立内部控制机构,制定《福鼎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和三个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初步完成财政风险防控操作规程,强化财政内部控制约束。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2016年,我市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突出;二是预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还不够,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单位项目支出进度偏慢,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发展和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