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福鼎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18-10-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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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7年度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一、部门职责 .....................................

二、机构设置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 ....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十一、名词解释 .......................... ... .... ...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鼎财(社{2018}1号)文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人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指导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工作。

(三)综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负责全市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拟定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办法构建人才服务体系;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内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意见、扶持创业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

(六)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七)贯彻实施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监督制度;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的审核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综合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贯彻实施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地方性津补贴和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有关待遇的落实。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综合管理职称工作,负责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十)综合管理政府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贯彻实施公务员和参公单位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拟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公单位人员交流调配非领导职数的管理;负责全市政府公务员培训工作。承办市政府组成人员和以市政府名义任免的有关行政任免事宜。

(十)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承担市级以上政府名义表彰人员和集体的审核推荐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管理办法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劳动用工备案、劳动标准及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十)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关规则和实施细则,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人社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11个科室及8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额拨款

20

19

市人事考试中心

全额拨款

4

4

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6

6

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

10

9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

15

14

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

13

9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

18

13

市劳动保险监察大队

全额拨款

6

6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全额拨款

7

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人社部门主要任务是:2017年以来,福鼎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年初宁德市人社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凝心聚力深化改革,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了序时进度。主要体现在“三个有”:

(一)创新工作有亮点

有效推进精准就业扶贫工作。一是启动新一轮的建档立卡户就业及培训情况调查,将新增认定的125户48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信息录入数据库,动态准确地更新数据库信息。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精准就业扶贫六条措施的通知》(鼎人社〔2016〕188号)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纳入“就业创业证”登记范围,共组织开展了家政服务、茶叶加工、黄栀子加工等精准扶贫专场培训班7期,培训276人,发放补贴27.6万元。三是起草并由市政府出台了《福鼎市精准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鼎政综2017〕22号),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的实际劳动能力,科学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安置扶贫对象72名。四是组织开展“精准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1场和“精准扶贫就业活动日”1场,及时收集和发布适合扶贫对象的岗位信息2500多条。五是组织公开招聘了14名社区公益性岗位党务专职工作者。

2、人事人才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一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和使用编外人员,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意见》和《福鼎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二是为做好我市引进产业人员评价认定工作,负责起草了《福鼎市引进产业人才评价认定实施细则》。三是开展人事档案专项审查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1882名事业干部档案审核工作。

3、圆满完成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目标任务。6月底,我市应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户籍人数662846人(其中含省外户籍21426人),直接比对入库人数443284人,应入户调查人数219562人;已通过入户调查确认登记人数219562人,已全面完成入户率、完成率、登记信息入库率三个100%核心指标。

4、基层平台建设工作成效突出。扎实推进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今年以来,我市确定了嵛山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桐山街道桥头村等97个基层平台建设点为第三批建设点,目前大部分建设点已投入使用,同时正在组织上报第四批建设点。至此,我市已建设188个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投入资金1499万元。由于基层平台建设成效突出,省就业专项会议在我市召开,省人社厅厅长林卫宠在会上对我市基层平台建设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

5、建立监察信息共享联动机制。2017年以来,大队出车190多次280多人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大队及时给予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同时开展了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并将有关信息情况录入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系统,此外通过网络宣传平台发布投诉欠薪案件公告信息,加大对欠薪失信企业的惩治力度,共享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联动机制,让欠薪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二)基础工作有成效

1、就业目标任务

截止12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421人,完成全年任务数114.6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312人,完成全年任务115.6%;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21人,完成全年任务数119.42%;农村劳动力转移7312人,完成全年任务数101.5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4%,控制在4%的目标之内。

2、社会保险工作。截止12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42576人,参保率95.08%;满60周岁以上已领取养老金人员76284人,发放养老金10679.79万元;发放丧葬补助金382.38万元,发放2389人。企业社会养老保参保人数达60173人,共征收养老保险基金28722万元,有13494名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金待遇,已发放32981万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机关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514个,参保人数12982人,征收保费14878万元,享受养老金5420人,基金支出25106万元。工伤保险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共计225家,参保人数12525人,入库率99.95%;其他参保单位1022家,参保职工55258人,共征收工伤保险费1977万元;为576名伤残职工支付2182万元。

   3、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积极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2017年我市公开考录公务员32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名,其中下半年计划招聘10人,已聘6人。2017年,全市实名制登记2017应届毕业生836人,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392人,发放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120人,共发放28.8万元。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267家,参与创业大学生503,带动就业人数2238申请小额创业贷款自主创业企业28家,发放创业贷款397万元,5家企业获得省大学生创业项目补助;8家企业获得宁德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补助,1家企业获得初创项目补助;18家企业获得福鼎市级项目补助。

4、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就业技能培训3366人,完成全年任务105.19%;互联网创业从业人员培训2022人,完成全年任务101.1%;为1940人发放培训补贴159.17万元,其中创业培训17期,培训510人,发放补贴51万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430人108.17万元。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478人,此外还组织190人参加烹调师及美发师技能鉴定考试。

(三)常规工作有突破

1、推进就业服务,就业质量有效提升。一是落实各项补贴政策。1286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441.16万元,为484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322.97万元,为438名失业人员补助职工医保86.36万元。办理小额担保贷款228笔,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67万元,财政贴息382.55万元。此外,发放各类培训补贴159.17万元。二是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规范资金的范围、标准和使用程序,做到专款专用,积极配合各项审计和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全市用工情况调查,对我市309家规模以上企业和44家限上企业全面开展用工摸底,及时了解用工需求变化,为制定用工服务政策提供依据。开展“就业援助月”和“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定期举办招聘会活动,共举办了12场人力资源供需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1238个,促成就业3200多人。大力宣传推广“福鼎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和“福鼎就业”微信公众号,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和职业介绍工作提供了良好平台。此外,我市就业与保障大楼主体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同时已建成标准化基层建设平台188个,将服务窗口延伸至群众家门口。

2、推进全民参保,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方面有效推进参保缴费工作任务,全市续保缴费人数162869人,完成续保率94.85%。征收保费1895.04万元,圆满并超额完成今年上级下达的90%的目标任务。稳妥推进老农保过渡工作,截止12月底,全市已完成办理老农保衔接过渡11574人,完成率81.19%,并实现遗留问题清零目标任务。落实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全市有12095满60周岁农民领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共计发放138048人次,发放金额2577.722万元。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面:切实做好2017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人脸识别认证工作,截止12月底已完成认证13418人。继续做好无力参保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截止12月底已审批978人,当前已有855人领取老年生活保障金,根据相关政策从2010年1月起开始补发,累计发放2799.92万元,目前人均月领取540元。开展冒领养老金追讨专项行动,清查出冒领社会保险待遇5人,共计冒领金额8.94万元,截止12月底,追讨回1人,追回金额3.24万元。三是机关社会保险工作方面: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补收结算工作,目前补收结算工作已完成90%,抵扣多收保费5030万元,同时完成40多个非全拨单位的参保人员个账核实工作。今年5月份前,全面完成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423名工作人员的2012年个人帐户返还工作,返还个账支出为2706.59万元。于今年8月底,完成对5194名退休人员进行健康资格认证。

3、加大维权力度,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加大劳动监察保障力度。截止12月底,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320次,受理群众投诉讨薪案件110起,涉及农民工830人,追讨回拖欠工资936.88万元,结案率为100%。向司法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案件1件,涉及劳动者12人,涉及欠薪金额8.38万元。行政处罚6起,涉及金额7.3万元。对我市300多家用工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及劳动用工检查工作,共发放各类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材料4500多份。创建无欠薪项目部15个,历年来累计25个。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业中介组织和用人单位26户次。组织166家用工企业参加“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二是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截止12月底,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1件,其中不予受理4件,调解78起,裁决45起,裁定13件。三是做好工伤认定工作。截至12月底,共认定工伤案件430件,其中工亡5件,不予认定2件。

4、突出以人为本,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不断优化一是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做好人才智力引进工作。参与福鼎市引进产业人才评价认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讨论,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全面推进市人才统计工作,认真组织征集2017年度人才项目需求摸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11家企业参加在宁德市举办国家“计划”能源、资源与环境领域人才项目对接洽谈活动。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临床医学等专业急需紧缺人才3人,确认省、宁德市级引进人才19人,发放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63.84万元。确认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119人,发放首期补助金591.6586万元。此外,还组织开展福鼎市级大师工作室申报评审工作,目前已申报7家。二是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完成公务员登记56人,年度考核10073人,办理职务与职级晋升33人,确认办事员升任科员职务52人,公务员股级待遇18人,办理辞去公职1人,辞退1人,更改学历203人,评选推荐各类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17人。三是严把人事调动关,严格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各类人员人事调动手续。完成人员调配128人次,同时做好市区河道堤防管理处等8个单位的人员划转工作。四是认真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稳定工作。2017年底,共向29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助费和慰问金等经费28.7多万元。做好原有5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服务工作,落实3名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并接收了4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是规范流程,工资福利工作得到加强。开展“1+X”专项督查,对全市20多个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配合福鼎市法院、检察院顺利完成工资改革任务。六是加强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截止12月底,共办理退休335人,死亡及遗属补助136人,高龄补贴301人,办理退休证164本。重大节日均开展对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慰问工作,给全市各单位166位困难退休干部、工人发放慰问金共计49800元,下拨退管活动经费116950元。七是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严格职称申报手续。完成职称聘任465人,推荐职称评审315人,各类资格考试通过111人,兑现岗位晋级717人。同时顺利完成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信息整编工作和福鼎市人才统计工作。八是加强职业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办班工作,共申报审批112个培训,已举办42个培训班4678人参训;截止2017年12月底,共开展继续教育证书验证7056人次;组织7207名专技人员报名参加公共课培训;1107名工勤人员参加省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组织31名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1974名公务员参加福建省公务员应急管理网络培训,2009名公务员参加干部网络培训。强化培训机构管理,撤销不达标民办职业培训学校9所。九是加强行政审批管理。我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截止目前共受理14件,办结14件。完成今年双随机工作检查任务。同时整理“三清单”,做好上级人社部门取消、下方和调整的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十是强化档案管理,提升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水平。新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档案2000多份,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协议67人,办理事业单位新进工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教师区间调动人员合同登记、鉴证共255人,续签合同614人。强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档案接收管理,2017年接收整理归档年度考核表、考核晋升薪档工资审批表、更改学历、党员材料等材料7500多份。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加强。一是结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加强学习教育。制定了2017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下属支部学习党的重要会议精神、文件,特别是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员集中收看《将改革进行到底》、《十八届六中全会讲座》等系列专题片,还组织收看了党的十九大开幕式,认真开展了《条例》、《准则》。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并撰写了心得体会,完成了第一、二专题的学习讨论。二是抓好党内生活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及时召开年度党建工作会议,会议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局党委对2016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7年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强调各支部要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做好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党建基础台账等内业档案工作。三是落实党员义务,做好党费新的缴费基数调整及补缴工作。各支部全部按照新的缴费基数标准测算和交纳党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鼎委组明电〔2017〕4号)自查和补缴党费近7万元。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根据市委的部署,研究和印发了《局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局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随后在福鼎市人社工作会议上与各直属单位、各乡镇服务中心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各班子成员结合今年的工作形势分别与所分管的股室、直属单位进行廉政谈话,结合七一活动组织党员到红茗洋革命纪念馆接收思想教育,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等形式促进我市移风易俗工作深入人心。此外充分利用人社局微信群将最新的党风廉政知识、信息、违法违纪案件通报等第一时间推动给党员、干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人社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910.74万元,本年收入6063.25万元,本年支出6239.9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34.06万元。

(一)2017年收入6063.2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102.27万元,增长53.0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587.8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0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32.84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442.61万元。

(二)2017年支出6239.9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178.97万元,增长53.6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00.7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55.89万元,公用支出144.81万元。

2.项目支出5239.2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40.0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29.09万元,增长72.1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10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局日常运转经费增加

(二)2011006军队转业干部安置5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9万元,下降12.61%。主要原因是军转干部人员减少

(三)2011008引进人才费用61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5.78万元,增长506.66%。主要原因是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经费的增加。

(四)2011050事业运行7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万元,增长4.9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五)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7.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87.22万元,下降83.38%。主要原因是高校毕业生省级补助资金和人力资源运行经费减少。

(六)2080101行政运行22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19.90万元,下降8.17%。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人员基本支出和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七)2080105劳动保障监察8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7.5万元,增长10.2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基本支出和日常工作支出。

(八)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13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4.18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支出。

(九)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9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36.3万元,下降8.37%。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支出减少。

(十)2080110劳动关系和维权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支出增加。

(十一)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04万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是职业技能鉴定的证书工本费和鉴定费的业务支出的增加。

(十二)20801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8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28.5万元,下降25.5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基本支出和日常工作支出减少。

(十三)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5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28.59万元,下降15.28%。主要原因是人社工作的业务支出减少。

(十四)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5.46万元,增长67.72%。主要原因是离休费支出的。

(十五)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0.03万元,增长0.81%。主要原因是人社系统事业退休人员的降温费和过节费。

(十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53.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养老金缴费。

(十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2.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

(十八)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2.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51.29万元,增长5895.40%。主要原因是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活动费支出。

(十九)2080702职业培训补助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就业困难人员的职业培训支出增加。

(二十)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83.88万元,下降97.53%。主要原因是灵活就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减少。

(二十一)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26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3.86万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和社保补贴增加。

(二十二)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11.1万元,下降76.29%。主要原因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补贴减少。

(二十三)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19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926.82万元,增长349.66%。主要原因是生活严重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的春节慰问、公共就业支出、信息化建设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生活补助、场地补助等支出增加。

(二十四)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381万元,增长190.50%。主要原因是保障中心的基建款支出。

(二十五)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0.5万元,下降4.42%。主要原因是局机关退休人员的医保缴费。

(二十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0.02万元,增长0.07%。主要原因是人社系统事业退休人员的医保缴费。

(二十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保缴费。

(二十八)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5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320.27万元,增长235.46%。主要原因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增加。

(二十九)2130899其他惠普金融发展支出6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87.15万元,下降58.10%。主要原因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减少。

(三十)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0.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劳动监察大队业务支出。

(三十一)2210201住房公积金57.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09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十二)2299901其他支出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1.5万元,下降65.7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39.4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9.40万元,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139.4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39.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保障中心的基建款支出增加。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00.6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4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2万元,同比下降72.7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53.14%,主要是: 主要是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2.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3批次、接待总人数296人。与上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70.76%,主要是: 公务方面的接待活动费用减少。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7人社部门共开展19个项目绩效监控,分别是小额贷款贴息、军转干维稳、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管理经费、自主创业扶持资金、引进人才、机关社保业务管理经费、个帐返还、机关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城乡保业务管理经费、城乡居民保乡镇考评奖励金、公益性人员津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人才业务管理经费、仲裁业务管理经费、劳动监察业务管理经费,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0749.36万元。

共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19个,分别是小额贷款贴息、军转干维稳、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管理经费、自主创业扶持资金、引进人才、机关社保业务管理经费、个帐返还、机关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城乡保业务管理经费、城乡居民保乡镇考评奖励金、公益性人员津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人才业务管理经费、仲裁业务管理经费、劳动监察业务管理经费,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0749.36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完善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的业务指导,培养本单位的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认真学习,提高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社会公众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附项目自评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5.84%,主要是: 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保障人社工作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6〕5号)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4-1××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4-2××年度收入决算表

4-3××年度支出决算表

4-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4-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4-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9××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4-1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