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鼎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

来源:福鼎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3-08-0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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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促进我市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收入稳定增加,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市草拟了《福鼎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8月5日-8月25日将意见建议回复至福鼎市人社局职建股,邮箱:fdzynljsg@163.com.联系电话:0593-7828198。

  福鼎市人社局

  2023年8月5日

    福鼎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2023-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闽委人才〔2023〕3号)和《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九条措施》(宁委人才办〔2022〕1号 )、《宁德市产业技工强基行动工作方案》(宁人社办〔2023〕53号)文件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聚焦产业现代化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围绕高质量发展,聚焦产业现代化,服务高质量充分就业,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争优争先争效,着力发展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服务发展,提质增效。适应福鼎产业发展政策和方向,制定技能人才开发战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实施积极的技能人才开发政策,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产业发展带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产业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企业主体,产教融合。坚持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围绕企业需求提供高效的技能培训。深化产教融合,坚持校企合作,丰富合作形式,提高合作成效。加快构建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力量协同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格局。

  改革创新,健全机制。着力破除制约技能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政策措施,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目标任务

  以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为宗旨,围绕全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福鼎白茶等重点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带动各等级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从2023年到2025年,全市完成职业技能人才评价9000人次。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有较大提高,为福鼎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政策体系着眼构建具有福鼎特点、区域竞争力、内容完备的技能人才政策体系。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始终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壮大技能人才规模,完善技能人才结构。完善政策环境,全面落实技能人才政治、经济、社会待遇政策,为广大技能人才不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着力指导和服务骨干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支持企业建立技能人才薪酬体系,健全技能人才与业绩挂钩的成长通道,鼓励企业加快形成开放的技能人才培训制度和机制。

  (二)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引育体系积极健全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技能人才引育体系。注重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对各类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采取校企合作(联合办学)等方式为我市企业发展输送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毕业生,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源输送奖励,输送其他毕业生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源输送奖励。持续开展技师研修工作,根据我市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需求,每年组织技师参加紧缺职业(工种)高级研修班,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制造工艺技术和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方法,着力提升技师的实践和创新能力,为培养技能领军人才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人才支撑。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深入合作,对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级工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积极支持福鼎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职业中介机构(含人才中介机构)从市外引进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分别按每名2000元、1500元和1000元的标准给予引才奖励。机构重复引进同一人员的,只享受一次奖励,同一机构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增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快职成教二期建设,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学校,推动宁德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项目落地建设。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基地,依托职业院校及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包括工业、茶业等重点特色产业工种的公共实训基地,打造一批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及时落实技能人才政策,积极培育锂电新能源产业技能人才,将其纳入锂电新能源产业人才购房补贴对象范围;支持企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对取得结业证、专项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补助。

  (三)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积极引导培育职业技工院校、龙头企业、大型国企、行业协会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强化监督管理和服务,实行目录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开展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机构和认定职业(工种)目录。完善监管措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等督查方式,加强对用人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及其认定活动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具有福鼎特色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制度,根据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等工作需要,以新职业为主导试点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作为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补充。

  (四)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构建技能人才成长长效机制,坚持以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竞赛、福建省和宁德市技能大赛为引领,以在全国、福建省和宁德市技能竞赛获奖为目标,集中我市烹饪、茶业等优势项目和资源,积极组织、提前谋划,采取专人指导、集训等方式,助力我市选手取得佳绩。成立福鼎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进一步完善技能竞赛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健全职业技能竞赛成果转化机制,完善技能竞赛奖励制度。健全技能竞赛体系,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每年组织竞赛2场以上,组织100名以上人员参赛,全面提升职业技能竞赛规模、质量、效果。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福鼎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3-2025年)》是福鼎市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人社部门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规划实施的工作协调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以本规划为基础,制定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纳入地方、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投入机制。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按相关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二)强化工作机制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和考核范围。市人社局要将规划中的重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强化目标责任制度,结合实际,提出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的方案,明确责任;要加强调查统计和需求预测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技能人才信息库;要实行年初报计划、季度报进度、年终报总结和重大情况专报制度,及时将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情况报市人社局汇总。

  (三)强化社会宣传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的知晓度,用足用好政策;持续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大力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舆论环境。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技能人才政策,宣传技能人才在福鼎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龙安)职责

  附件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龙安)职责

  市人社局负责承担政策制定、职业标准实施、培训机构管理、培训质量监管、任务分解、数据汇总上报等职责。

  市发改局负责协调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并协调指派科技特派员配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等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职业中专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任务,特别是毕业年度学生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负责协调指导学校、教培等行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

  市财政局负责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市国资委负责协调指导国有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指导负责协调指导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和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指导汽车维修、交通运输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高素质农民和脱贫人员(雨露计划)的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工矿商贸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指导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指导电子商务、烹饪等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指导保安员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

  市卫健局负责协调指导医疗陪护等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

  市文体旅游局负责协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等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

  市司法局负责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市禁毒办负责组织强制隔离戒毒康复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市税务局负责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市残联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市茶产业发展中心负责协调指导茶叶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

  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工作。

  各乡镇(街道、龙安)负责组织本地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并配合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各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