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鼎市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意见征集

来源:福鼎市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23-05-1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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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总结提炼我市医改工作特色亮点,进一步深化我市医改工作,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19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规〔2022〕9号)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福鼎市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1日将意见建议回复至福鼎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邮箱:fd7815166@163.com,地址:福鼎市卫健局6楼,联系电话:0593-7919209

福鼎市卫健局

2023年5月15日

  福鼎市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推进公立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医疗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学习借鉴三明医疗体制改革经验,推动全市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提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19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规〔2022〕9号)等文件,结合市人大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行情况专题调研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得到提升,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促进医疗机构提档升级。落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精准推进医院等级创建工作,力争到2025年底,市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力争市中医院达到三级乙等中医院标准,市二院达到二级医院基本标准。〔责任单位:市总医院〕

  2.建设县域医疗中心。将市级公立医院建设成县域医疗中心,围绕区域内群众急需、医疗资源短缺和异地就医人次较多的专科医疗需求,全面推动公立医院提高办医水平。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不同类别机构间形成县域内优势互补、互为支撑的优势专科体系。继续加强原有消化内科、泌尿外科、重症医学科等重点专科建设,至2025年争创省级临床医学重点学科1-2个、宁德市级重点学科3个。〔责任单位:市卫健局、财政局、总医院〕

  3.加强县域“四大中心”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对照福建省县域“四大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呼吸诊疗中心、创伤中心)建设标准,通过设备采购、设施改造、人才培养、流程再造等提高县域急危症救治能力,2024年前完成县级标准化“四大中心”建设,并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工作机制,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作为县域医疗服务龙头的作用,带动提升乡镇卫生院诊疗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局、财政局、总医院〕

  4.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公立医院编制、项目等动态管理,推动资源配置规划与补短板项目储备、实施相衔接。支持市医院通过学科合作、合作办院、建立分院或独立举办医疗机构等形式,推动优质资源精准下沉,鼓励和引导向新建城区、郊区和基层延伸、转移,调整优化城市医院空间布局。积极引进国内优质医疗资源,鼓励发展第三方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我市薄弱专科(平台)诊疗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委编办〕

  5.完善急救机构体系建设。按照统一指挥调度、救急就近施救、合理分流转运的要求,完善公立医院应急救治配套设施,在编制范畴内配齐专用车辆,强化公立医院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全市120急救网络和重大疫情院前应急转运体系,2025年底,建成市第二医院及中心卫生院120急救分站并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市卫健局、财政局、总医院〕

  6.强化医疗质量控制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完善医疗质控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同时,做好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建立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医疗质量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与风险管理,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风险分担形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总医院〕

  7.促进医防融合发展。加强市总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配齐科室人员与设备,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主动承担起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业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的联合协作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总医院〕

  8.加强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系统,提升院内感染防控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病区、重症监护病区等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市医院综合ICU床位改造建设,确保可用于重症患者治疗的ICU床位数量不少于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4%。规范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点、发热哨点诊室和发热门诊,基层疫情防控救治和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升。〔责任单位:市卫健局、财政局、总医院〕

  (二)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9.加快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福鼎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要求,鼓励支持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全面建成以市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局、财政局、总医院〕

  10.加强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快补齐市中医医院服务能力短板,支持市中医院建立县域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开展中药饮片集中采购、煎煮和配送服务,完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重点支持骨伤、肛肠、儿科、妇科、针灸、推拿等专科能力建设,力争达到国家三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提档升级工程,重点建设桐城、太姥山等乡镇中医馆。到2025年,力争建成省级重点专科1—2个、宁德市级重点专科2—3个。〔责任单位:市卫健局、财政局、总医院〕

  (三)实施基层卫生机构提升工程

  11.加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强化对标找差,持续改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加快推进医疗卫生项目建设,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短板,持续提高县域医学影像等“六大中心”基层辐射率和利用率。市级医院要充分发挥技术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管理人员、设置专家工作室(名中医工作站、联合病房),重点帮扶提升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并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放宽手术级别限制,进一步提升基层就诊率。到2025年底,建设基层社区医院2个、基层卫生院普遍达到基本标准,20%基层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责任单位:市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总医院〕

  (四)实施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工程

  12.多渠道引入医共体建设支撑资源。充分发挥与浙沪毗邻优质资源带动作用,与医共体牵头医院组建多种形式的纵向医疗联合体,通过对口支援、院府合作、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提升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对接县域外临床重点科室,建立科室对科室的帮扶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总医院〕。

  13.提升医共体能力内涵建设。按照“资源整合、优化提升”的原则,持续健全县域医共体内部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和内部利益分配制度,率先实现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统一,建立“五通” 机制,即专家资源上下贯通,牵头医院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需要,统一安排医务人员到体内基层医疗机构流动执业。组织医务人员定期到成员单位坐诊、巡诊,开展常规手术等,统筹安排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修、学习。药械保障上下贯通,牵头医院医共体中心药房全覆盖,运转顺畅,并实现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满足需要。保障下沉专家开展工作有药可用,保障群众用药需求,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双向转诊上下贯通,医共体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和转诊平台,转诊医院有专人跟踪负责,信息畅通。健康信息上下贯通,推进市乡村医疗机构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和各级医疗机构“多码融合/协同”改造,逐步实现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行”。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公卫服务上下贯通,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划分责任区域,分片包干,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要对照“九统一”目标,分步实施,积极构建一体化总医院模式。〔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总医院〕

  14.落实改善医共体服务行动计划。在进一步巩固改善医疗服务的有效举措的基础上,应用新理念、新技术,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以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满足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紧扣医疗服务需求新变化,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注重在以病人为中心,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着重在“以危急重症为重点,创新急诊急救服务”“以医共体为载体,提供连续医疗服务”“以日间服务为切入点,推进实现急慢分治”“以诊间结算为新起点,实现病人少跑腿信息多跑路”“以‘互联网+’为手段,建设智慧医院”“以‘一卡通’为目标,实现就诊信息互联互通”“以社会新需求为导向,延伸提供优质护理服务”“以签约服务为依托,拓展药学服务新领域”“以人文服务为媒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后勤服务为突破,全面提升患者满意度”十一个方面下功夫,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和健康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总医院〕

  15.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倡导医务人员修医德、行仁术,增强职业荣誉感。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九不准”等制度执行,扎实开展“暖心服务”活动,不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文化建设,紧盯医药购销、收受回扣、“红包”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注重人文关怀聚力量,建立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资金等,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总医院〕

  16.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推进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到2025年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超过60%,85%以上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合理确定康复治疗、老年综合评估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完善居家医疗服务和家庭病床管理与医保支付等政策,扩大家庭病床试点覆盖面。〔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民政局,宁德市福鼎医保局,总医院〕

  (五)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工程

  17.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引进。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在职人员学历教育。选派基层业务技术骨干到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研修。鼓励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持续柔性引进国内领先团队。推进对外交流帮扶合作优才计划,开展潜力人才培养。围绕重点优势学科,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全面落实急需紧缺人才在住房、教育等方面优惠优待政策,采取带教、讲学、坐诊、技术合作等灵活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中青年卫生健康骨干培养工程,继续加强与北京、上海、浙江等医疗机构的合作交流,定期选送技术骨干到合作单位进修学习。到2025年,选拔30名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科研能力较强、具备较高学术素质的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进行重点培养,促进其快速成长为学科带头人。加强中医队伍建设,为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中医类本科和专科医学人才,中医定向本科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由市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市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市委编办,总医院〕

  18.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实施“公开招聘一批”“定向培养一批”“培训提升一批”等“三个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充实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素质和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继续组织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完成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安置工作。支持市级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办乡村诊所,充实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持续实施“百名医师下基层”活动,推进市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采取“上一下一、上下联动”措施,选派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到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中长期跟班培训,上级医疗机构选派高年资医师支援下级医疗机构,市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支持,财政资金支持的基层驻点帮扶不计入职称晋升服务基层年限。到2025年,实现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轮训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市委编办,总医院〕

  19.规范人员管理设立市级医院剩余人员分流专班,合理引导人员分流;探索制定“县招县管乡用”人才实施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全部实行县招县管乡用,工作人员根据需要由市总医院统筹安排,经市卫健部门审批后在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合理流动,编制和岗位在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调剂解决,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备案。同时,实现总医院内用人自主权和人才统一定编、定岗、招聘和职称评聘,促进优质医疗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市委人才办在引才方面要起牵头作用,推动责任单位落实人才政策措施,确保年度引才计划顺利完成。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对符合乡镇卫生院补充卫技人员条件的乡村医生,可报名参加公开招聘,优先聘用。健全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对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所(室)的乡村医生实行“乡管村用”,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招聘安排,作为乡镇卫生院编外合同人员实行单列管理,按有关规定落实“五险一金”等待遇,同时享受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由财政予以保障,并纳入年度预算。〔责任单位:市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委编办、人才办,总医院〕

  (六)实施智慧医疗健康升级工程

  20.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大力发展远程智慧服务和互联网诊疗,推动人工智能、5G、VR、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的应用;推动市级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等线上服务。加快实现全市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资料共享调阅,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推广使用,以总医院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向上对接城市三级医院,促进县域医疗资源共享。做好互联网+医保支付政策衔接,促进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等应用发展。〔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宁德市福鼎医保局,总医院〕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21.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大力弘扬苏区医疗卫生工作“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优良作风。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公立医院党建责任体系,推动行业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强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等,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推动行业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促进医院管理团队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委组织部,总医院〕

  22.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完善医院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策清单。院长全面负责医院运营管理,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在决策程序上,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同意,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健全以公立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医院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医院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召开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推进院务公开,建立院务公开事项清单,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总医院〕

  23.做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为着力点,增强改革合力,提升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落实政府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盘活现有资产,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及时灵活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抓手,规范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强化综合绩效考核和内部运营管理,引导医院改善收支结构、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市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总医院〕

  24.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力争在5-10年间,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提高到60%左右;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及项目,医务人员固定薪酬占比达到60%左右,完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内部薪酬分配体系。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优化完善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约束机制。健全薪酬奖惩机制,确保“患者满意度”等公益性突出的指标,在市医管委开展的公立医院年度绩效考评中占较大分数比重;同时,在全省全市公立医院年度绩效考评中,公益性指标得分须高于全省全市平均分,否则给予相应扣分,排名靠后的加大扣分比例。建立规范、科学的医院工资总额核定机制,确保计入工资总额的医院工资性收入结构符合法律政策要求。逐步扩大全员目标年薪制实施范围,力争202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局,宁德市福鼎医保局,总医院〕

  25.健全全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有效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打包付费。建立医疗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的医疗费用管控机制,明确医保总额预付重点考核指标,与医保部门加强医保基金协同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和医院可持续发展。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工作,探索实施DRGS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相结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责任单位:宁德市福鼎医保局,市卫健局、财政局、总医院〕

  26.优化药品耗材采购使用机制。在药械阳光采购及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国家和省药械集采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节约医疗费用成本,落实药械集采结余留用政策,提高医疗机构使用集采中选产品的积极性,增强群众获得感。落实重点药品动态监控及监测结果公布机制,加强临床必需且易短缺药品的动态监测和保供稳价工作。〔责任单位:宁德市福鼎医保局,市卫健局、总医院〕

  (二)加大投入保障力度

  27.加大政府投入。进一步完善对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政策,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儿童、老年等医院予以倾斜,不断改善医疗卫生设施条件和合理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推动资源投入转化为优质服务。同级政府承担公立医院正常运转及发展建设的主体责任,对重点、薄弱学科,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区域范围内承担主要医疗服务任务的医疗机构发展建设等给予相应补助。要统筹考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重大疫情防控平急两用改造等需求,合理保障公立医院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卫健局、人社局、总医院〕

  (三)深入组织实施

  28.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办医主体责任,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综合监管等改革,履行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建立督查、指导、考核和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或进度滞后的地区或单位,适时进行通报或约谈;强化医管委职能,加强对总医院的资产、财务、人事、薪酬、绩效、管理目标、政策投入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实行决策和监督;市医管办要每季度召集卫健、医保、总医院召开联席会议,建立长效协商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医管委、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委编办,总医院〕

  29.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医疗体制改革提升工程相关配套政策。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责任清单,组织实施并开展督查考核。编制部门要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支持总医院统筹使用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编制。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改革财政补助方式。人社部门要加快基层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赋予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自主招聘和使用权。医保部门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助推分级诊疗落实。〔责任单位:市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委编办〕

  30.做好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对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提升工作的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宣传解读改革政策文件,让广大农村居民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充分了解改革,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营造全社会关心改革的环境和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取得预期实效。〔责任单位:市医管委、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委编办,总医院〕

  以上措施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福鼎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类别

主要指标

2022年

现状

2025年

目标

数据

采集

1.全市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4.9

5.8

市卫健局

2.全市千人均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52

2.75

市卫健局

3.公立医院医护比

1:1.72

1:2

市卫健局

4.三级综合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

0.84

≥1

市卫健局

5.三级综合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占比(%)

30.67

38左右

市卫健局

6.三级综合医院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占比(%)

16.85

≥25

市卫健局

7.三级综合医院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占比(%)

9.34%

≥20

市卫健局

8.中医类医院门诊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

28.85

≥40

市卫健局

9.三级综合医院低风险病例死亡率(%)

0.01

<0.01

市卫健局

学科建设

10.医院住院医师首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

72.73

90左右

市卫健局

11.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完成率(%)

91

≥95

市卫健局

运营效率

12.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占医疗收入比例(%)

32.22

40左右

市卫健局

市医保局

13.资产负债率(%)

61.19

30左右

市卫健局

14.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

35.67

50左右

市卫健局

15.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

/

60左右

市卫健局

16.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费用(不含药品)(元)

110.78

100左右

市卫健局

17.三级公立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4级水平的比例(%)

100

100

市卫健局

安全管理

18.10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安防系统建设达标率(%)

100

100

市卫健局

19.10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安检覆盖率(%)

100

100

市卫健局

社会效益

20.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县域内住院量占比(%)

66.83

>70或逐年提升

市医保局

21.城乡居民医保患者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67.53

70左右

市医保局

22.三级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

86.85

达到满意水平

市卫健局

23.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满意度(%)

94.04

市卫健局

24.三级医院职工满意度(%)

75.29

市卫健局

  备注:三级医院门诊、住院患者和职工满意度数据来自2021年国家卫健委满意度调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