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鼎市人民政府延长福鼎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有效期》的意见征集

来源:福鼎市见义勇为协会 发布时间: 2022-03-2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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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见义勇为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弘扬社会正气,推进福鼎市见义勇为事业的有效发展,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宁德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宁政文〔2018〕206号)文件精神,拟定《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福鼎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3月21日-3月28日将意见建议回复至福鼎市见义勇为协会,邮箱:381620900@qq.com。地址:福鼎市太姥大道380号公安大楼十楼,联系电话:0593-7912286(福鼎市见义勇为协会)。

  福鼎市见义勇为协会

  2022年3月21日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福鼎市奖励和保护

  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鼎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鼎政综〔2016〕168号),有效期于2021年6月28日到期。为做好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护工作,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稳定,经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申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鼎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鼎政综〔2016〕168号)有效期延长五年,即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6年6月28日止。

  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实时关注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法规、政策等变化情况,发现市里正在施行的文件与上级部门新发布法规、政策相矛盾的,须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对文件作相应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