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禁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的草案解读

来源:福鼎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3-09-1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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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福鼎市境内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具有适宜野生动物栖息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为强化野生动物管理,有效打击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市于2017年12月11日制订发布《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该《通告》五年有效期已过。为持续保护好我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生态平衡,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决定》和2022年12月30日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新修订《通告》。

  (二)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12月30日第二次修订),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施行;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决定》,2020年2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4、《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993年9月8日公布施行。

  二、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福鼎市林业局

  (二)征求意见。《通告》分别征求了福鼎市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21个单位的意见,共收到建议意见1条,并进行修改完善。

  合法性审查的经过和情况。经认真审查,《通告》未涉及市场公平性竞争内容。本《通告》经我局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没有不同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禁猎区和禁猎期

  福鼎市全境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5年,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28年10月15日。

  (二)禁猎对象

  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附录II》的陆生野生动物。

  )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

  1.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

  2.禁止军用武器、射击运动枪支、小口径步枪、气枪、鸟铳以及采用射钉枪等任何工具改造的枪械。

  3.禁止的弓、吊杆、陷阱或者其他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

  4.禁止使用农药、麻醉药或者其他可能导致野生动物大量伤亡的制剂猎捕野生动物。

  5.禁止采集鸟纲、爬行纲、两栖纲野生动物的卵、蛋。

  (四)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依据

  1.前款的第1项及2项中的军用武器、气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2022年12月30日第二次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前款中2项中的其他禁用工具及3、4、5项的禁猎工具和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12月30日第二次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规定,并与2017年12 月11日发布《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中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相符。

  四、法律责任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含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危害等)、疫源疫病监测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禁猎区和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 本通告由福鼎市林业局负责解释工作。

  本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鼎政〔2017〕4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