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全市持续加大陆地涉海砂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巩固陆地涉海砂突出问题整治成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福鼎市陆地涉海砂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二、重点任务。
一是查禁取缔沿海岸线无证无照经营海砂堆场,依法查处有证海砂堆场非法采购、储存、销售海砂等行为;
二是查禁取缔沿海无资质船舶修造厂(点),依法查处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造、改装船舶用于开采、运输海砂违法行为;
三是查禁取缔沿岸停泊的“三无”采运海砂船舶,发现查处非法开采、运输海砂等违法行为;
四是依法查处建筑企业、项目业主非法采购使用海砂问题。
三、组织实施
成立全市陆地涉海砂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调、上下联动、海陆统筹”原则,全面摸排陆地涉海砂经营情况,全方位整治陆地涉海砂突出问题,全链条打击陆地非法运输、销售、使用海砂等活动。将涉海砂打击整治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督查考核计划,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推进和效果的,及时进行通报并约谈;对整治突出问题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逐案倒查追责;对弄虚作假、压案不查、跑风漏气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范围期限
1.范围:全市范围内
2.期限:本《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2026年9月30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福鼎市公安局
解读人:福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建麟
联系电话:0593-795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