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严格监管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日前,我市印发《福鼎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与风险防控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代建管理有关规定。
1.对《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项目立项依据需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的项目投资额标准作相应调整。
2.在《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新增第二款明确: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项目业主可委托我市国有企业开展市域范围内项目代建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