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办理福鼎市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0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06-2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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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鼎环函〔2023〕93号

  答复类别:B类

  吴娟素等代表:

  《关于三门里村饮用水水源污染问题的建议》(第1008号)由我单位会同管阳镇人民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三门里村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的《深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闽环保总队[2021]4 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1年11月划定了桐城街道三门里村三门溪饮用水源地,该水源地位于管阳镇后溪村,水源保护范围面积为0.067km2,服务范围为三门里村,服务人口3634人,保护范围为福鼎市桐城街道三门里村三门溪水库水域及其沿岸外延30米范围内(遇路以路为界,不含道路)的陆域。根据《福鼎市桐城街道三门里村三门溪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报告》,水源地水质符合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二、水源地饮水安全日常管理情况

  1.日常管理方面。三门里村三门溪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单村供水水源地,根据《福建省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技术指南》(试行),桐城街道和三门里村定期对取水供水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定期对水源保护范围警示牌、隔离措施等相关设施进行维护,三门里村安排专人负责水源地环境管理工作。

  2.日常监测方面。我局定期对辖区内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每半年对三门溪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2022年,该水源地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标准。2023年5月10,我局组织开展水质监测,检测结果也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标准。

  3.水源地应急管理方面。该水源地已根据《福建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完成编制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应急物资。

  三、水源地保护区周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你们反映的水源地周边养猪、养鸭、小造纸污染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多次会同管阳镇政府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经核实,生猪养殖户、养鸭点以及小造纸窝点均位于水源保护区外,其中养鸭点属于管阳镇后溪村沿岸多户村民散养,生猪养殖户位于管阳镇后溪村外山,生猪存栏量约80头,均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小造纸加工窝点位于管阳镇亭边村,该非法加工窝点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办理相应的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属于国家明令取缔关停的“十五小”。鉴于生猪养殖户、养鸭点和小造纸加工窝点位于水源地上游或周围,对水源地水质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宁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我局发函督促管阳镇政府,要求加强辖区内养殖污染问题整治,引导群众退养,确保下游水环境安全。同时,按照“两断三清”要求,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小造纸加工点彻底打击取缔,防止其死灰复燃。我局还根据《宁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发函市工信局,要求对该非法小造纸加工窝点依法予以处理,并尽快中止供电。

  目前管阳镇已要求生猪养殖户尽快处理存栏部分生猪,不再养殖。鉴于后溪村民沿溪养鸭习惯已有30多年历史,又都是村民散养,管阳镇通过劝导,要求村民控制养鸭数量。针对小造纸加工窝点非法生产情况,管阳镇曾于2022年7月联合生态环境、工信和供电等部门对其生产用电做断电处理。今年管阳镇也多次组织镇综合执法大队与相关部门至该非法加工窝点进行联合执法,要求停止生产。今后,我局将督促管阳镇落实属地责任,通过多部门联动,定期开展巡查管控,并依法依规对其予以处置。

  领导署名:卓开极

  联 系 人:童信塍

  联系电话:0593-7805523

  附:《福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结果征询意见表》一式三份

  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