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鼎司〔2020〕7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12月17日在局法制监督与规范性文件审核股人员的监督下,采取抽签方式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现向社会公示。
一、检查对象
福建雄昕律师事务所
二、检查人员
潘莹莹、庄明清
公示期自今日起至2020年12月24日止。
福鼎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