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鼎委办发[2018]19号)和《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鼎行综〔2019〕49号)文件要求,经确认,我局权责事项共计285项,其中行政许可38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166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监督检查34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公共服务3项、其他权责事项25项,现予以公布。原文件《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权责清单》(鼎文体旅[2019]172号)同时废止。
局各股室、直属各单位要按照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以后如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提出调整清单事项的具体要求,按程序报请审核确定后在作调整公布。
附件: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权责清单(2021年)
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