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自然资综〔2019〕121号
太姥山分局、各自然资源所、本局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鼎委办发[2018]19号和《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鼎行综[2019]49号)文件要求,经确认,我局权责事项共计234项,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处罚82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征用0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监督检查12项,行政奖励7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公共服务13项,其他权责事项65项,现予以公布。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权责清单发生变动的,我局将及时提出调整权责事项清单的具体要求,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福鼎市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2019)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1日
抄送: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