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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个体工商户注销一件事” 集成套餐服务的通知

来源: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22-07-1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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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的通知》(闽审改办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事项办理(含普通注销登记和简易注销登记)。

  二、工作目标

  深化我市“个体工商户注销一件事”改革,实行“个体工商户注销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通过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税务跨部门联合办事机制,集成“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所涉及的办理环节,强化市场监管、税务部门业务协作和信息共享,整合申请表单、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间、再造办理流程,做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多方复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降低制度性时间成本,优化提升服务体验,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运行模式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

  1.线上申请,内部预审。申请人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个体工商户注销服务模块”申请“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录入相关信息,将系统自动生成表格予以提交;市管局窗口收到申请信息后立即予以预审,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市管局窗口通过智慧一体化服务平台将信息推送到税务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将通过系统予以退回,并注明原因,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窗口申请按普通注销方式予以办理。

  2.自行下载,限时推送。市税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局通过智慧一体化服务平台推送的信息,按照办理流程和承诺时限予以核实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信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到智慧一体化服务平台的指定模块。

  3.窗口受理,限时办结。市场监管局窗口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税务部门推送的相关信息,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用户,当场予以办结,并以短信的方式通知申请人指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个体工商户普通注销”

  1.线下申请,一表申报。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窗口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经窗口工作人员预审后,可采用“个体工商户普通注销”方式予以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做好一次性告知。

  2.窗口预审,部门联审根据群众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登入智慧一体化服务平台系统核实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情况,对无税务部门共享的清税信息记录的,窗口工作人员将相关材料通过宁德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到“个体工商户普通注销”服务模块,税务部门收到相关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证明(含无信息记录的),并将结果通过宁德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到“个体工商户普通注销”服务模块。

  3.窗口受理,限时办结。市管局窗口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税务部门推送的信息,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告知申请人,经税务部门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用户予以办结,并以短信的方式通知申请人指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个体工商户注销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是推进“马上就办”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任务,也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将“个体工商户注销一件事”推进落实的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个体工商户注销一件事”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抓好落地实施。科学制定标准化指南规程,使申请人了解最新的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及时组织开展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和审批办理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建立动态调整和问题处理机制,及时总结评估“一件事”指南规程实施情况,推动改革顺利落地。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多方位加大宣传,提高“个体工商户注销一件事”联办服务知晓度。要丰富政策咨询途径,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各乡镇(街道、龙安)参照执行。

  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