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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福鼎市推进乡镇(街道、龙安) 便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试运行)的通知

来源: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22-04-06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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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鼎行综〔2022〕26号

  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福鼎市推进乡镇(街道、龙安)便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试运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

  现将《福鼎市推进乡镇(街道、龙安)便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运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福鼎市推进乡镇(街道、龙安)便民服务中心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运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一事一次办”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宁行文〔2020〕32号)和《宁德市行管委关于印发<宁德市行管委加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行文〔2021〕24号)文件精神,要求推进乡镇(街道、龙安)便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切实提高便民中心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现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改革要求,将全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无差别”受理,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机制,实现“受审分离”,着力打造优质、高效、便民、利企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提高企业群众到窗口办事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运作模式

  推行综合窗口“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新模式。即: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综合窗口,指派专人负责综合窗口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收件、受理和出件,乡镇相关站、所经办人员后台分类审批,并负责申报材料和审批结果的交换传递。

  (一)收件。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时,应对照标准化业务办理规程等相关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对未达到受理条件的,应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向申请人告知需补齐补正材料清单。

  (二)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承诺事项,综合窗口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符合受理条件的即办事项,应核对申报材料,并直接提交给乡镇相关站、所经办人员当场办结。

  (三)审批。正式受理后,综合窗口应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给乡镇相关站、所经办人员承诺时限办理审核审批,待办结后,综合窗口前台工作人员将全套业务档案材料移交给综合窗口后台工作人员整理归档。

  (四)送达。综合窗口按照审批结果信息核对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并进行统一出件。可按申请人需求,申请人自行到指定窗口取件或采取邮寄方式送达。

  三、工作内容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规范。按照“五级十五同”要求,重新梳理进驻“综合窗口”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认真编制《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等,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并及时更新宁德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办理信息。

  (二)推行“一窗通办”工作机制。便民服务中心对外设立一个综合窗口(其中太姥山便民服务中心应按照业务需要设置若干个综合窗口,有条件的乡镇可增设“水电气”专区或“水电气”综合窗口),配置前台综合受理工作人员和后台审核审批工作人员,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实行“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模式,实现由业务分类窗口受理向“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核、窗口统一出件”的集成服务模式转变,实现“受审分离”,让群众进“一个门”“一个窗”,就能办成“一件事”。

  (三)明确窗口政务事项授权到位。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乡镇相关站、所要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充分授权给“综合窗口”,按要求统一签订“综合窗口”服务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包括业务咨询、收件、受理、颁发文书、委托即办、业务专用章等。

  (四)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乡镇相关站、所通过集中培训、部门轮训等方式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加强业务沟通交流,全面提升“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实现“多窗受理”为“一窗受理”。

  (五)做好窗口办件录入和满意评价。“综合窗口”前台工作人员按照窗口办件情况,及时办理事项录入宁德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并做好窗口服务评价等工作,后台工作人员负责群众办事咨询服务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龙安)要高度重视,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指导,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做好窗口整合工作。按照配齐、配强的要求,选派优秀业务骨干进驻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后台审核审批工作,前台受理人员由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安排调剂使用。

  (二)加强工作纪律。按照《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要求,各乡镇(街道、龙安)要加强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前后台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在岗在位,省、宁德市、福鼎市效能办将实时通过远程视频监督系统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业务衔接。各乡镇(街道、龙安)将计生证明、小餐饮、宅基地、特殊门诊、残疾证审核等业务纳入综合窗口办理,综合窗口要自觉接受委托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及时收集申请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向乡镇相关站、所反映有关问题或提出改进建议。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道、龙安)便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乡镇(街道、龙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绩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