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4-12 09:5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7月31日至9月1日,市委巡察三组对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巡察,并于11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责任,切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各项巡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董事长为第一副组长,总经理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和下属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落实。

  (二)细化整改方案,压实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印发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对应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层层压实、责任到人。

  (三)明确目标责任,深化整改成果。扎实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对已经整改销号的问题,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还未销号的问题,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对照清单,列出时间表,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1月14日组织经营班子、部门中层以上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经济管理有力支持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精神;二是全面梳理了2019年以来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等精神并纳入党总支“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2“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1月24日组织经营班子、办公室和党群与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重新学习《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2023年9月至12月共召开党总支会议15次,每次均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2.关于“履行主责主业有偏差”的问题

  (3)造血功能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子公司经营范围进行重新定位,如城投置业公司新增物业板块和房地产销售,万嘉公司参与白琳、点头农贸市场建设,城投建材公司引入采销建筑材料业务等,2023年度营收比2022年度营收增加4555.75万元;二是重点加强有现金流、有收益的项目建设进度,启动点头、白琳农贸市场项目建设,增加经营面积10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增加收益350万元,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三是拓展城投置业公司物业板块,2023年12月签约海悦公馆、锂电公馆等房产前期物业管理,年增加物业收入约100万元;四是产服公司2022年分红431998.7元已于2023年12月13日到位。

  (4)融资来源渠道单一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8日邀请招商银行金融专家开展专项债业务培训;二是已完成入库2个专项债的融资项目,1个项目入库特别国债项目。

  (5)违规担保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18日组织公司投融资部及太姥融资全体人员重新学习《国务院融资担保管理条例》,并对《福鼎市太姥融资有限公司管理办法》条款进行修订;二是已于2023年12月底结清福建正瑞泰革业有限公司、福鼎市乐祥建材有限公司、福鼎市海川食品有限公司等6笔融资担保业务,余下2笔已按照2020年国资委印发的《管理办法》进行重新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福鼎市腾胜渔业服务有限公司业务予以担保,对店下自来水厂进行重组转贷担保;三是对龙安自来水厂该笔担保,2023年9月4日向法院申请执行,2024年1月法院已立案,现进入执行阶段;四是针对以第三方保证为反担保方式提供保证担保1.166亿元的问题。目前已有5户在保企业整改到位,除第三方保证外,还追加其他抵押做反担保,共计金额4860万元;五是对太姥融资担保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6)承担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26日组织经营班子、工程部全体人员学习《福鼎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与风险防控办法》;二是2023年11月底已完成邦普循环产业园项目排污管网工程海域段立项工作,陆域段已于11月14日完成初步设计,移交园区实施;三是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中包括军用光缆的迁改等安征迁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完成1000孔墓穴建设;四是八尺门避风锚地项目已于2023年8月28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陆域部分土石方开挖,正在进行潮沟疏通,太姥山二级渔港10月30日通过初设批复,11月14日完成店下暗井三级渔港航道通航影响评价批复。

  3.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不足”的问题

  (7)发展战略谋划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1月29日组织经营班子、部门中层以上人员学习《福鼎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精神;二是已委托福建飞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编制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8)执行国企改革三年计划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1月29日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学习《福鼎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精神;二是根据2023年12月8日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精神,已完成外贸公司改制工作,将福建省福鼎市对外贸易公司由全民所有制改制为有限公司;三是关于万嘉公司和城投建设公司同属施工类企业问题,因城投建设公司目前承担恒大保交楼贷款融资任务,向信用社贷款8000万元,期限3年,因此该主体无法撤销,又因城投建设公司目前无施工资质,万嘉建设公司无法并入建设公司,待城投建设公司贷款还清后上报市国资委审批实行合并。

  (9)“党建入章”打折扣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城投公司及下属14家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并备案,已完成“党建入章”工作。

  (10)工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城投公司及下属14家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将工会职能纳入并备案;二是已于2023年11月10日组织召开城投公司职工大会,向全体会员作2022—2023年度工会工作情况报告,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由城投公司督促各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大会。

  (11)现代企业制度应建未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1月29日组织经营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及下属子公司高管人员学习市国资委2020年2至5号文件精神;二是城投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2023年经营业绩定量考核指标及目标建议值》已于2023年10月行文上报市国资委,待审批后实行。

  4.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2)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该笔投资后经市政府〔2022〕2号常务会议纪要同意继续投资,转股协议待农信社改制后立即签订执行;二是对时任投融资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3)合同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经营班子、城投公司全体人员及下属子公司高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合同条款;二是委托福建中舸律师事务所追偿深海鱼场项目违约损失,2024年1月15日已向厦门海事法院提交起诉材料,1月22日厦门海事法院已立案,原定开庭时间为3月14日,3月7日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因对方提出管辖异议,开庭时间另行通知;三是针对置业公司“贷款资金未及时使用,造成利息损失”,重新对9800万元贷款资金下柜到账时点和资金用途进行校对,未动用的2820万元资金实际属于应归到其它账户的专用资金;四是针对“信用联社存款利息未及时收回”,原存款利息已收回,追索存款利息的利息委托法律顾问重新进行梳理,追索存款利息的利息依据不足,2024年1月已与联社签订协定存款补充协议;针对“无依据随意为闽威公司调整担保费率”,经对闽威公司与我司系统业务链条进行梳理和整体计算,担保费用已足额收回;针对“将国有(镇属)企业担保业务外包”“第三方未完成业绩指标,业主多支付外包费”,太姥融资担保公司已委托福建省融成律师事务所对外包合同中的外包服务费业务量计算范围进行核实,符合合同约定;玄武岩开发公司已于2023年9月19日收回房屋租金241660元,关于违约金问题已委托福建建达(福鼎)律师事务所对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的合理性进行梳理,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法律意见建议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的四倍计取违约金,2024年1月18日玄武岩公司已与同禾医院签订《补充协议》,1月23日收回违约金17372元;已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修订《合同审批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并印发实施,建立健全各子公司对经济合同签署前的法顾审查制度;针对建材公司“应收未收违约金”,由法律顾问对建材公司购销合同等12份合同中的违约事由进行梳理,收取违约金的依据不足,并对建材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4)违规干预资产评估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18日组织经营班子、资产部全体人员学习宁德市、福鼎市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二是已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经营班子会审议通过《资产评估确认流程》,规范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确保第三方评估的独立性;三是该批设备于2022年5月24日进行公开竞拍,最终以470万元中标,拍卖金额比第一次评估价454.62万元增加了15.38万元,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对资产部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与问题29、32合并处理)。

  (15)闲置资产利用率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1月将硖门、叠石等2宗资产变更土地性质已行文上报市政府还未审批,待审批后挂牌出售;秦屿、白琳、磻溪等3宗资产出租上报国资委已审批,磻溪资产2024年2月挂标因无人报名已流标,秦屿、白琳2宗资产已向社会发布公开征集意向承租人,剩余6宗资产处置方案已于2023年12月报市政府,待审批后对外公开出租出售;二是玄武岩开发公司1宗资产行文市国资办于2023年12月13日批复调整起拍价进行第三次公开招租,于2024年1月9日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公开竞标招租再次流拍,目前正在对出租方案进行调整报批。

  (16)固定资产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设计院公司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18.57万元,已于2023年12月完成账务调整;二是今后设计院公司将不断改进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7)资产负债总额、负债率逐年递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7月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8亿元,目前已到位7477万元,同时市财政下拨化债资金1.6806亿元;二是行文市政府申请注入资金,以降低资产负债率,目前职成教资产划转手续正在办理;三是对公司到期债务实时研判分析,确保不出现逾期风险,2023年同比2022年资产负债率已下降0.56%。

  5.关于“重大风险防范存在短板”的问题  

  (18)工程项目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6日组织经营班子及工程部全体人员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现场管理能力;二是2023年10月25日参建各方已踏勘现场,现场已采取措施整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与问题33、38合并处理)。

  (19)担保存在代偿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太姥融资担保公司已制定出台《担保逾期催收及代偿追偿制度》(鼎太姥融保司〔2023〕14号),今后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加强贷后追踪,避免出现代偿风险;二是太姥融资担保公司加强对2家公司实时跟踪研判,每季度监测偿债能力;经监测2023年第四季度偿债能力未弱化,2家公司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50万元,目前店下玉石山城投公司、管阳建川城投公司担保金额从800万元降为750万元。

  (20)风险防范制度未建立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监事会及财务人员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二是已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安全综合应急预案》,2024年1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债权减值管理办法》。

  6.关于“对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21)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和定期分析研判未开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对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二是今后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2024年1月18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对意识形态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帮助。

  (22)“八个纳入”不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2023年10月对2名新晋升人员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方面考核谈话;二是党总支书记蔡子厚在组织生活会上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开展自我批评。

  (23)相关材料存在造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进行自我批评;二是公交公司已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11月16日印发《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已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党总支会议对公交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4)领导干部落实保密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1月29日组织经营班子成员、办公室和相关部门人员重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二是已对16名涉密人员进行分类,对1名保密专员签署保密承诺书,对1名离岗涉密人员进行载体清退。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25)全面从严治党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城投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8日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已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廉政风险点综合防控管理办法》并印发实施,经排查,共梳理廉政风险点74个,制定防控措施126条。

  (26)监督和被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司组织工作专班对公司及14家子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督促各子公司修订完善并出台《员工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二是已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会上对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

  (27)内部监督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公司已于2024年1月15日成立内审工作专班,通过内部调配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人才10人开展工作,同时加强配齐监察与法务部人员;二是派出3名内审专班人员参加福鼎市内审协会组织培训会议,提高工作技能;三是已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修订《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并印发实施。从2024年1月起,对公司资产总额2亿元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变更的子公司开展离任审计。

  (28)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未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12月5日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联合市政府办纪检组走访了站前大道东段道路,对该项目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督促城投公司尽快做好防护栏安装和警示牌设置,今后加强对城投公司在建项目跟踪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2.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29)监事会议时间前后矛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对监事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二是对时任监事会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与问题14、32合并处理)。

  (30)制度建设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印发实施;二是经排查,2023年11月9日之后出台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均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办理。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31)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报销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对2019年5月至2023年5月“三公”经费的支出进行全面排查,对多支出经费1638元予以退回,补齐补全23笔出差手续;三是对计财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与问题42合并处理)。

  (32)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工会经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1月30日组织市城投公司及子公司工会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二是已于2023年9月27日收回参与2022年“三八”节活动超出总人数比例1人的活动奖励200元并退回公司账户;公交公司已于2023年9月14日收回参与2021年“三八”活动超出总人数比例的8人活动奖励556.78元并退回公司账户;玄武岩开发公司已于2023年9月14日收回7人2022年春节中秋节职工福利超支金额700元并退回公司工会账户;三是对工会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与问题14、29合并处理)。

  4.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3)多计工程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沙垅安置地多计工程款130.96万元已退回;二是对桐南棚户区和老干部活动中心两个工程进行工程复核,其中桐南棚户区多计工程款3.84万元已于2023年12月28日退回,老干部活动中心项目多计设计费0.5228万元已于2023年12月19日退回;三是太姥山第三小学项目结算款未支付,多计工程款273.2万元将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四是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给予暂停一年承接公司业务的处罚;五是对公司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工程计量进行再次复核,未发现存在类似问题,同时为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已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修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工程款支付增加商务合约组到实地现场进行工程量清单核对,对工程结算审核增加要求第三方审核单位出具现场核对确认单,以避免多计多付工程款的现象发生;六是对第三方服务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增加对咨询单位开展控制价和结算审核业务的处罚条款;七是对太姥山第三小学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与问题18、38合并处理),对桐南棚户区和老干部活动中心两个工程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与问题34合并处理)、对沙垅安置地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与问题38合并处理)。

  (34)未按合同约定扣减违约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经营班子及工程部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合同管理条例内容;二是老干部活动中心监理违约金3.37894万元已于2023年12月19日退回,桐南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违约金9.785万元我司已对福建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多次沟通要求退回,并于2024年1月25日发函进行再次催收,如未在3月25日前退回,公司将采取法律诉讼予以追回;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与问题33合并处理)。

  (35)存在违法分包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8日组织万嘉公司、建材公司人员前往宁德学习国有施工企业管理经验;二是万嘉公司已于2024年1月23日完成劳务班组征集方案。三是对城投公司和万嘉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6)直接指定设计单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鉴于福鼎市设计院公司2020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事业单位改制并入市城投公司,是市属国有独资企业,转隶人员20名,退休8名。为了扶持设计院业务发展和提高设计人员业务水平,增加市场竞争力,经市政府〔2020〕203号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同意,该项目直接委托市设计院进行设计。通过该项目扶持,市设计院的设计专业人才未流失,设计水平得到提高,市场竞争力得到不断加强,2023年完成市场化项目12个,设计业务收入预计219万元,下阶段我司将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进行设计任务承发包工作。

  (37)招标过程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6日组织经营班子及工程部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是对老干部活动学习中心项目招标档案资料进行重新整理核对,确认招标档案资料无误;三是2022年7月招标代理中禹鑫公司对滨海大道外墩安置地项目施工招投标过程进行重新核对,发现确有存在招投标过程抽取入围名单不规范的行为,不符合新修订的招标范本;四是因中禹鑫公司对招标过程业务不熟悉,给予清除出库并不得承接城投公司招投标业务的处罚。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8)工程监管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6日组织经营班子及工程部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是福鼎市太姥山第三小学项目、福鼎市城区沙垅安置地(一期)等2个项目均已按施工图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对福州兢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给予一年内不得承接公司业务的处罚;四是对福鼎市太姥山第三小学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与问题18、33合并处理)、对沙垅安置地(一期)项目相关责任人(与问题33合并处理)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39)党建工作组织领导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党总支会议,听取下属4个党支部2023年党建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党建工作;二是已于2024年1月16日印发《城投公司党总支挂钩联系党支部帮扶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党总支对各支部工作的引领指导作用。

  (40)民主集中制作用未发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共召开党总支会议26次、班子会议25次,均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进行充分讨论,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二是2024年1月18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

  (41)“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29日和2024年1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招标代理、预结算造价咨询、监理等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库;二是本次巡察整改对党员干部进行问责的,均列入党总支会议研究。

  (42)会议纪要失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调整充实办公室人员,2023年5月对会议流程进行修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与问题31合并处理);二是认真审核每次上会议题内容,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共召开25次办公会议、17次专题会议,会议记录和纪要均由专人撰写,确保议题内容和会议纪要一致,今后将严格按照流程执行。

  2.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43)组织生活会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1月29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20人次,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形成整改清单。

  (44)未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全面梳理,2023年度机关支部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2024年截至目前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二是2024年1月16日召开党总支会议,在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时,要求各支部进一步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以规范主题党日为抓手,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确保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45)预备党员未按期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名党员已补缴党费602元至市直机关工委专户;二是2023年11月31日对下属各支部2023年党费收缴情况开展排查,无预备党员未交纳党费现象发生,今后将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执行;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6)党员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个子公司的25名党员已于2024年1月完成24名在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统一管理,公交公司1人党员关系按照流动党员进行管理;二是今后在招录人员时对新进人员党组织关系纳入一并审查,并及时转接党员关系。

  3.关于“人才队伍建设弱化”的问题

  (47)人才留住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依托城投人力公司加大人员招聘力度,2023年累计开展9场公开招聘,共招录17人;二是今后对专业人员给予重点培养使用,对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薪酬福利进行适当倾斜;三是市城投公司经营班子不健全的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行文市国资委待审批。

  (48)关于“人事管理松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玄武岩开发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待岗职工会议,对巡察指出问题进行通报;二是玄武岩开发公司已聘请法律顾问对该问题进行专题咨询并了解职工诉求;三是经咨询市人社局劳动仲裁院,如采取下岗处置,补贴员工的费用较少,员工目前还不能接受,下阶段玄武岩开发公司将继续进行沟通协调;四是针对“6名借调人员手续过期”的问题。城投公司已补齐借调人员手续,今后将严格按照国资委相关规定,规范人员管理。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人员问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49)人员问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排查各子公司已无存在类似问题,今后将对新招聘录用人员加强前置审查工作,符合条件再签订聘用合同。

  2.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50)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梳理2020年以后我司未存在此类情况,今后人员招聘将严格按照国资委相关文件执行。

  3.关于存在“纸面整改”现象的问题

  (51)存在“纸面整改”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办公室、计财部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业务接待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并作好相关学习记录;二是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工程部及万嘉公司、建设公司重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作好相关学习记录;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制定制度不切合实际”的问题

  (52)制定制度不切合实际。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修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问题12: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城投公司是隐债主体,按照银保监会要求,隐债公司无法入股转为股本金;其次福鼎农信社何时能转为农商行,省银保监会也还未审批,城投资金转为股本金再转为股金时间还无法确定。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按照市政府〔2022〕2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分两步走执行,将该笔资金入股农商银行的剩余股金(6050万股)按照银保监监管规定转为福鼎农信社股本金,待福鼎农信社转为农商银行改制审批后进行办理。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2.问题48:关于“人事管理松散”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玄武岩开发公司待岗人员为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大,处理过程较复杂需结合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意见等才能妥善解决。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政(2000)文266号)文件,摸底排查待岗职工情况,梳理待岗职工意见,下一步结合法律意见及劳动仲裁院提供的意见,采取劝退开除及母公司统一调配等方式妥善解决待岗职工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7836201,通信地址:福鼎市桐城街道流美路333号公交大楼八楼,电子邮箱:fdsctgs@163.com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