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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4-04-0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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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7月31日至9月1日,市委巡察四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11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立行立改,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对市委巡察四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2023年11月9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做到立行立改、真纠真改、彻查彻改。2024年1月12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勇于担当,强化组织领导。2023年11月9日,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2023年12月7日,印发《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提出整改目标及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是紧盯落实,强化督查督办紧盯责任分工,加强跟踪督导,制定《福鼎市发改局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表》,坚持每周收集汇总一次整改进度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专题推进会。截至目前,共召开5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及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跟踪整改进度,解决存在问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等重要论述不深入不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学习,提高政治站位,2023年以来,局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次。二是将粮食安全内容纳入《2023年中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2023年11月30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并组织4名领导干部结合具体工作开展研讨交流。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十四五”规划重要讲话精神、宁德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为推动“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成果转化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思路和重要举措提供思想保障。抓好经济运行分析,强化与各责任单位的紧密协作会商,按照GDP“一张表”开展监测分析和预警研判,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562亿元,增长13.5%。二是完成《福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对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森林覆盖率两项指标目标进行调整,删除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城镇调查失业率2项指标,优化调整重大储备项目231个,并就“十四五”后半期推进宁德大湾区沙埕湾生态临港产业城市建设工作提出10个方面建议措施。三是对“十四五”规划159个重大储备项目进行梳理和优化调整,对受要素等制约导致前期工作不成熟、暂不实施的45个项目予以撤销,对前期成熟、具备动工或已动工的117个项目予以增补列入“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清单。优化调整后的“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231个,已开工项目125个,开工率54.11%,总投资1007.08亿元,已完成投资443.95亿元。

  2. 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的问题 

  (3)个别经济指标完成不够理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开展服务业相关指标的预警预判,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2.5%。二是加大企业培育入库,积极协调跟踪,2023年以来推动民安劳务派遣、桐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福鼎星空影城有限公司3家企业入库。三是结合我市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发展情况,完成以《福鼎市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的共同价值链》为主题的调研文章。四是重新梳理搭建数字经济项目库,储备41个项目,总投资共计452.97亿元。目前已完成报送中广核宁德核电390MW海上光伏电站等12个项目,参与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招商对接项目。

  (4)“互联网+监管”事项覆盖率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每月通报“互联网+监管”工作,并安排下个月的工作计划,督促部门持续做好监管行动录入工作。二是2023年12月,全市“互联网+监管”的主项覆盖率已达87.53%。

  5生态文明领域研究谋划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29日,印发《福鼎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鼎发改生态〔2023〕5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工作。二是2023年每季度收集生态文明领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2023年被自然资源部列入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福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列入首批福建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

  (6)专项活动督导服务力度减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别对2023年第二、三季度“三比三赛”专项行动考评通报存在的短板弱项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汇报材料,2023年11月21日已提交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二是已完成新谋划项目64个,总投资184亿元,占年度计划131.4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开展“4+N”工作机制会商下达目标责任制跟踪推进项目5个批次、86个,总投资303.98亿元;38个省、宁德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完成151.91亿元,占年度计划108.3%,提前完成全年任务;已落实全年重大项目开工37个、竣工28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每月汇总收集自然资源、商务、工信等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对“三比三赛”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指导督促相关部门与上级部门对接,推动指标争先晋位,三季度福鼎市“三比三赛”考评排名宁德市第三,较二季度第六取得较大提升。

  3. 关于“聚焦主责主业综合协调能力不足”的问题 

  (7)项目争取不够平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14日,组织局生态和农村经济股、社会发展和数字经济股等相关股室学习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投资方向、申报政策和工作流程,提升业务水平。二是抢抓新一轮国家政策机遇期窗口期,积极谋划申报2023-2024年国债项目53个,项目总投资 187.25亿元,申请中央国债需求总额度137.93亿元。其中:农业、城乡建设与生态环保类项目11个,项目投资29.7亿元,申请中央国债需求总额度22.9亿元。继续梳理申报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34个,项目总投资310.9亿元,申请专项债资金需求额度43.9亿元,其中:农业、城乡建设与生态环保类项目 5个,项目投资 37.4亿元,申请专项债资金需求额度4.9亿元。三是积极对接宁德市发改委,将农林水利、工业、能源、交通、城建环保、服务业、社会事业等7个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列入省、宁德市重点项目,其中,将福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至四期)、福鼎市三联污水处理厂三期及配套管网等2个城乡建设与生态环保类项目申报列入2024年省重点项目。

  (8)专项债项目协调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大专项债项目跟踪力度,2023年11月27日发函(鼎发改投资〔2023〕11号)督促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福鼎市佳阳乡人民政府、宁德沙埕湾跨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3个项目业主单位成立专项债项目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倒排工作计划,加快项目有效推进。目前3个滞后项目资金支付率分别达到100%、95%、100%,均超过宁德市平均水平(81.82%)。

  9项目调度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项目督导,督促指导相关乡镇、项目单位对项目细化工程建设方案,倒排工期,合理安排各项工序,确保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二是沙埕港冷链物流项目:土建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冷库保温部分已完成;制冰、制冷设备已完成初验收,目前正在设备调试,预计4月中旬完成设备调试并通过终验收。佳阳畲族乡周山村金牌旅游村(红色旅游)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仅剩下陈列馆布展等待验收,预计2024年5月完成验收,其余均已完工。太姥山镇潋城村红色文化旅游基地建设项目:智慧景区系统正在设计中,中央空调设备已安装完毕。福鼎市万融茶仓电商直播基地项目:项目已竣工。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国标墓1010孔、艺术墓254孔、安置墓60孔,合计1324孔,同时完成2000孔安置墓台地。

  10指导监督全市招投标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完成2023年第二次工程招标领域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二是2023年开展2次联合检查,联合多部门对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相关材料进行梳理汇总。三是将全市30个项目单位纳入我局2023年下半年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工程招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联合多部门认真开展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各相关单位均已整改到位。

  11科技创新项目培育弱化,资金扶持不精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15日,修订印发《福鼎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鼎科规〔2024〕1号),规范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二是严格落实项目公开征集、实地察看、中期监理和验收,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已完成2023年31个科技创新发展项目验收,2024年41个科技创新发展项目已完成项目征集和实地察看工作。三是2023年12月29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12)指导下属企业经营管理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30日召开局党组会听取粮食购销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对企业当前面临的问题进行研判指导。二是粮食购销公司对中心市场和融创市场超市营业面积和位置进行适当缩减和调整,并于2023年9月对流美市场超市进行重新选址,3家外租的经营网点店面年租金从原有70多万元降到38万元。三是加大“鼎粮购”APP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力度,逐步实现“互联网+粮食”“放心粮店+主食厨房”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经营模式,2023年10月开始粮油配送中心增加了对时代新能源及部分学校食堂的配送。

  4.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不够到位”的问题 

  (13)专项资金使用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集体议事规则,专项资金支出报送局党组会研究,严格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二是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配合福鼎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做好绩效工作。三是2024年1月15日,修订印发《福鼎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鼎科规〔2024〕1号),规范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四是2023年12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14)粮食安全管理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粮食购销公司粮油配送中心于2023年2月25日联系供应商安徽寿县茂盛米厂,对检测水分超标的500公斤粳米予以退货处理。二是粮食购销公司对入库的大米均要求供货商提供每批次的检测报告,并在2023年6月9日和8月10日、12月14日和2024年3月21日四次对经营网点的大米进行抽样送检,检测指标均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三是粮食购销公司在5月4日-6日,10月18日-20日两次举办粮食仓储和检验人员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2019-2022年粮食出库损耗原因进行调查,根据《福鼎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储备粮油仓储管理制度》,对2019年超损耗2.697吨,2020年超损耗30.12吨,2021年超损耗13.518吨和2022年超损耗2.85吨的粮食由15名保管员进行赔偿,挽回损失8377元,并根据实际损耗数量大小进行问责,其中提醒谈话9人、批评教育3人、通报批评3人(涉粮巡察期间已处理)。四是加强源头把控力度,在2023年秋粮收购期间,粮食购销公司在店下、太姥山等2个收购点各配备2台清杂机,为售粮群众提供免费清杂,有效减少入库粮食杂质。五是2023年9月26日,粮食购销公司组织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到福鼎市人民法院观看粮食系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10月11日,参加宁德市粮储局组织的粮食系统廉政警示教育视频会。11月29日,粮食购销公司召开党员干部会议,传达福鼎市纪委的违纪案件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有效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15)超标粮存在失管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23日,福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福鼎市欣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巡察相关问题整改。截至12月20日,福鼎市欣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设置超标粮仓库,对2023年公司竞价所购的超标粮食补齐入库、加工转化、成品饲料销售统计台账记录及清单票据等相关档案。二是2023年8月24日,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制订印发《福鼎市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试行)》(鼎发改〔2023〕28号),进一步规范超标粮处置监管。三是福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分别于2023年11月28日、2024年1月9日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前往福鼎市欣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经查,欣兴公司近期未竞拍超标粮。四是2023年12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16)应急救灾物资日常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福鼎市应急救灾物资监督管理办法》,从9月份开始对救灾物资进行逐月清查,并与仓库台账、承储企业财务账逐一核对,截至2024年3月30日,救灾物资14492件,均按规定分类、分垛、分架储存,码放整齐,物资标签完整、清晰规范、质量良好。二是编制完善清查表,及时将清查表函告市应急局、财政局。三是2023年12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5.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7意识形态“八个纳入”执行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0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福鼎市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11月17日,局党组召开中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研讨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2名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发言,切实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二是2023年12月29日修订印发《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将意识形态纳入干部考察重要内容。三是2023年11月29日,中共福鼎市粮食购销公司支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议,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共福鼎市粮食购销公司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18意识形态会议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7月26日、11月30日,分别召开中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2023年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和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19)保密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8日,局党组召开保密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保密教育视频。8月15日,局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保密规定,2名班子成员围绕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发言,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二是已修订完善局保密工作制度,明确互联网计算机使用安全保密须知以及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须知,涉密人员均签订保密承诺书。开展保密工作“回头看”检查,收回各股室保密工作自查表20份,检查暂未发现问题。三是2024年1月12日召开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保密工作纳入局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内容;2024年4月2日召开2023年度述责述廉会议,将保密工作纳入局班子成员个人述责述廉内容,全面夯实保密工作责任。四是2023年8月8日,相关责任人在局保密工作专题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党组书记、局长李阿文同志针对做好保密问题整改进行强调部署。2023年12月29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20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并重申廉政谈话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股室负责人和下属企业班子同志每年不少于两次进行廉政谈话,真正做到咬耳扯袖、警钟长鸣2023年以来开展廉政谈话132人次。三是加强廉政谈话针对性,确保谈话内容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并记录规范。

  21述责述廉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11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通报2022年度述责述廉会议的民主评议结果。

  22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足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结合教育整顿和主题教育,持续在学深学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专题摘要》《论党的自我革命》等内容。二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聚焦发现问题做深日常监督的方式适用指引(试行)》等内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部分内容。三是围绕日常监督规定动作清单,强化日常监督,及时核查问题线索。2023年以来,完成涉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线索核查1件,信访线索核查2件,参与巡察线索核查1件。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够彻底”的问题 

  (23)日常检查“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29日,修订印发《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鼎发改法规〔2024〕1号),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考试,2023年10位同志通过2023年度全市发改系统发改专业行政执法考试。三是督促璞悦公馆和云鼎时代广场项目业主尽快履行项目节能审查手续,目前云鼎时代广场、璞悦公馆项目节能报告已批复。四是对2023年上半年“双随机”检查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开展2023年下半年“双随机”检查工作。2023年12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24)粮食监管“形式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以来,我局整合发改系统执法力量,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及各项监督检查。目前已开展秋粮收购、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检查等各项监督检查14次。二是充实执法力量,2023年9月9日,组织4名干部参加粮储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均已通过。三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2023年以来组织粮食执法检查人员参加全国、省、市级举办的执法检查相关业务培训5场,参训人员达20人次。四是2023年11月27日,组织粮食和物资安全仓储与科技股人员学习《福鼎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意见》;我市现有粮食应急供应网点21家,已全部完成考核;2023年对我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实施动态调整,对1家不符合《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的网点予以清退,并及时补充1家新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25)超标准核销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28日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学习《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市直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费用支出审核。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核实,超标准报销的480元通讯费补贴已于11月15日清退完毕。福鼎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超标准报销的160元市内交通费已于11月21日清退完毕。

  26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粮食购销公司2023年12月6日召开财务专题会议,组织学习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局机关于2023年12月8日组织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学习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二是发改局财务室和粮食购销公司财计科已于11月份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入账。三是发改局于10月26日组织人员对现有固定资产的重新盘点、梳理,确保固定资产的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粮食购销公司组织人员对公司本部和基层分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重新盘点,并签字确认。

  (27)重复核销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8月15日将重复核销的费用2497.5元退还至发改局账户。

  4.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8未按合同预留质量保证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粮食购销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财务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规范合同条款制订,提升合同履约执行力。二是粮食购销公司重新修订印发《福鼎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仓库零星维修工程暂行管理制度》(鼎粮购司建〔2023〕61号),规范工程管理。三是2023年12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29项目未询比价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8日,我局组织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和财务人员学习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提升项目管理能力。二是2024年1月26日制订出台《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

  (30)工程项目招投标档案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4日粮食购销公司组织安建科、收储科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提升业务水平。二是12月4日-5日,组织粮食购销公司安建科、仓储科工作人员,对工程招投标档案进行回头看,对各项目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对已竣工验收的项目档案资料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整改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三是2023年12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31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局党组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13日,修订印发《中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鼎发改党组〔2023〕20号),明确细化重大事项,进一步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二是粮食购销公司11月20日发函给福鼎市欣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在12月20日前归还拖欠的代储大米款项13.08万元。12月20日福鼎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建达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交司法诉讼,福鼎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日开庭审理。三是粮食购销公司每10天对代储企业开展一次日常监管检查,现有三家应急成品粮油代储企业在签订代储合同时,均有提供同等价值及以上的资产抵押或相应的足额有效担保。四是2023年12月25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纪意识和底线思维。

  (32)代储企业选取程序倒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对《福鼎市县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2023年12月29日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粮食购销公司已与现有2家应急成品粮代储企业重新签订合同。二是福鼎市鼎荣粮油批发商行主要是从事大米批发业务,销售的是预包装的大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无需办理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已于2021年9月15日按规定在福鼎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备案。三是2023年12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2.关于“指导下属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33基层党组织弱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9日,市粮食购销公司党支部举行换届选举,及时配齐配强支部班子。二是2023年9月1日,市粮食购销公司新一届支委会对2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事宜进行研究,现已按期转正。三是督促指导市粮食购销公司党支部制订《中共福鼎市粮食购销公司支部委员会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制订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目前已完成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

  34)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9日,粮食购销公司、储备粮公司党支部各选派1名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二是粮食购销公司、储备粮公司党支部分别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三是粮食购销公司、储备粮公司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分别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会上扎实开展支部问题查摆、党员等次评定、支部班子述职等。

  35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粮食购销公司、储备粮公司党支部通过开展“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加强党员教育,提升党员意识。2023年全年共开展学习23次,组织支部党员到福鼎市人民法院观看粮食系统职务犯罪庭审录像等主题党日22次。二是修订完善粮食购销公司、储备粮公司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日活动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学习制度》等支部党建工作制度,确保支部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三是粮食购销公司、储备粮公司党支部分别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积极整改。

  (36)支部学习会议记录造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9日,粮食购销公司、储备粮公司党支部选派1名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粮食购销公司组织人员对2022年学习记录和材料进行重新梳理和归档,确保党建资料真实性。三是2023年12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37部分股室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1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确定吴珠眉同志暂时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工作,刘经国同志兼价格成本监审股工作,以加强粮食和价格股室力量。二是2024年1月9日向市委编委提交报告(鼎发改〔2024〕2号),要求增加干部编制,充实我局干部队伍力量。

  (38)出差审批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8人次未经审批出差的补办审批手续,对2023年度出差核销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严格执行规定,规范事前审批流程,完善出差审批和报销手续,对出差事由、人员、时间、路线等严格审批把关。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整改成效尚有差距”的问题 

  39)落实巡察整改自觉性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9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2024年1月5日召开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41个问题全面认领。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查找差距和不足,深入剖析症结和根源,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

  (40)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9月市科技局(福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人、财、物已正式并入发改局,相关经费统一由发改局核算。二是2024年1月15日,修订印发《福鼎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鼎科规〔2024〕1号),规范科技创新资金管理。

  (41)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滞后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3年8月15日、11月30日,局党组分别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福建省档案条例》《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等。二是2009-2012年发改局文书档案、投资管理档案,1997-2003年粮储局文书档案已完成基检目录并对接档案馆审核,2015-2022年科技局文书和2010-2022年科技专案已完成规范整理,待档案馆审核通过后,对接入馆。三是粮储局2004年以来所有档案材料已完成规范整理,待档案馆审核通过。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问题41:关于“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滞后”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局党组高度重视,11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档案整理有关事宜,会后立即开展档案材料整理工作。目前,2009-2012年发改局文书档案、投资管理档案,1997年至今粮储局文书档案,2015-2022年科技局文书和2010-2022年科技专案已完成规范整理,档案基检目录积极对接档案馆,目前档案馆正在开展审核。机构改革后,发改局、原物价局、粮储局和科技局涉及档案量较大,2013年至今发改相关档案整理拟于2024年上半年开展。

  下一步整改措施:分阶段推动档案管理问题整改,积极对接档案馆开展基检目录和档案材料审核工作,对已完成整理档案材料尽早规范入馆;对项目类档案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实行规范化管理。对未开展整理的档案材料,摸清底数,确保资料详实齐备,及时开展档案整理相关程序,推进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852491,通信地址:福鼎市市府路139号二号楼五层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子邮箱:fdjw66@163.com。

  中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