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建福建省星仔列岛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3-12-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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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福鼎市星仔列岛海域的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前期经过大量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拟在星仔列岛及其附近海域建立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公示反映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立星仔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公示时间:从2013年12月27日起至2013年1月2日止,时间七天。

3、要求: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促进生态、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为目标,提出意见建议。

4、公示反映途径:

单位: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福鼎市太姥大道桐亨大厦5楼

电话: 0593-7992661

附件:保护区范围、各功能区海域功能及主要保护措施

福鼎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保护区范围、各功能区海域功能及主要保护措施


一、保护区范围

本海洋特别保护区位于福鼎市星仔列岛海域,主岛星仔岛距福鼎沙埕渔港约44km,保护区总面积180.77km2。区界由地理坐标为120° 48′ 34.999"E,27° 10′ 0.000" N;120°45′ 26.150" E,27° 4′ 43.946" N;120° 48′ 14.274" E,27° 0′ 40.118" N;120° 54′ 24.480" E,27° 0′ 40.122" N;120° 54′ 24.718" E,27° 6′ 22.835" N等五个控制点组成的区域,如下图:

二、各功能区海域功能

(1)星仔列岛及其周围海域重点保护区:以岛礁及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为主导功能,严格控制海洋资源开发,有效保护珍稀、特殊生物资源,维护海岛和海洋生态系统健康。

(2)裂岩及其周围海域生态及资源恢复区:以海洋生物资源繁育和养护为主导功能,保护和优化海洋生态环境,重点针对珍稀、特殊生物资源,开展人工增殖和人工鱼礁建设,提升渔业资源水平。

(3)星仔列岛及其周围海域适度利用区:以渔业资源科学合理利用为主导功能,开展渔业资源科学合理捕捞利用,发展生态渔业,以及开展海洋垂钓、海景观光等生态旅游。

三、主要保护措施

(1)星仔列岛及其周围海域重点保护区:重点保护海岛、潮间带及其附近海域的海洋生态系统。严格控制人员进入保护区,维持海岛原生植被生态环境及原始地质地貌,保持海鸟及潮间带生物生境;开展海岛、海洋生态系统跟踪调查;严禁擅自采集、加工、销售野生动植物及矿物质制品;严禁破坏珊瑚及其栖息生境;制定厚壳贻贝采捕管理办法,采捕须经论证、许可;严禁任何破坏海洋环境的行为,实现保护区生态无破坏、保护区环境无污染。

(2)裂岩及其周围海域生态及资源恢复区:开展渔业增殖流放,投放人工鱼礁,增加珍稀、特殊海洋生物栖息生境,提高保护区海洋生物多样性,提升海洋渔业资源量,严禁任何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

(3)星仔列岛及其周围海域适度利用区:以渔业资源评估为重点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跟踪调查,制定渔业资源利用管理办法,捕捞方案须经论证、许可,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