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福鼎市第六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3-08-30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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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第六中学:

  你校《关于要求制定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报告》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以及《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学生宿舍安装空调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2〕29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你校学生公寓现有的配套设施设备、管理服务现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制定福鼎市第六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公寓六人间住宿费标准为65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加收住宿费70元/生·学年。

  二、学校按核定的公寓住宿费标准收取费用,除超定额水电费外,学校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对超出定额水电部分,学校可按超出部分实际费额对学生收取费用。

  其他事项仍按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的要求,做好收费报告及公示工作,使用财政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资金应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上述收费标准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