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福鼎市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
建设规划的通知
鼎政综〔2010〕190号
桐山、桐城、山前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福鼎市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福鼎市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划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解决福鼎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逐步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第二条 本规划以《福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福鼎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福鼎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2)》、《福鼎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2)》为依据,按照国家、省和宁德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而编制。
第三条 规划保障范围与规划期限
1、廉租住房规划保障范围:户籍在福鼎市城区范围(指桐山、桐城、山前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范围,下同)内的居民。规划期限:2010年--2012年。
2、经济适用住房规划保障范围:户籍在福鼎市城区范围内的居民。规划期限:2010年--2012年。
第四条 规划功能
本规划作为福鼎市城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法定依据,在规划期限和规划保障范围内,凡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活动、政策规定,都应与之相符合、相协调。
第五条 本规划内容包括文本、附表及附图。
第二章 住房现状与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第六条 规划区内住房现状
福鼎市城区2009年住房状况初步调查显示:至2009年底,福鼎市城人口约17.2万人,住房总建筑面积为516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
第七条 规划期内住房保障需求分析
根据2009 年底我市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比例,考虑到人口增长及今后保障覆盖面的扩大,规划期内,应建设廉租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4.185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8.6168万平方米。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八条 指导思想
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旧住宅区改造力度,逐步改善农民工等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构建多层次住房政策体系,满足城市居民的基本住房需要。
第九条 规划目标
规划期内,建设保障性住房2068套,建筑面积12.8018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廉租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837套,建筑面积4.185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231套,建筑面积8.6168万平方米。
第四章 土地供应和资金筹措
第十条 土地供应总量
规划期内,保障性住房用地为7.1978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用地2.989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用地4.2079万平方米。
第十一条 土地供应布局指引
保障性住房用地。新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中,廉租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用地2.9899万平方米,位于梅湾新村东、西两侧地块;经济适用住房3.9143万平方米,位于梅湾新村南、北两侧地块,另有0.2936万平方米位于苗圃原办公楼地快。
第十二条 用地供应年度计划
2010年,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2.5424万平方米。
2011年,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2.6349万平方米。
2012年,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2.0205万平方米。
第十三条 资金筹措
规划期内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
1、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3、城市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10%。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 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分配与管理。
第十五条 落实税费配套等有关经济政策。
第十六条 加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法规建设。
第十七条 确保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
第十八条 落实规划实施的责任,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建立多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规划由福鼎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划由福鼎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 表
2010年-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年度计划
单位:万平方米
年 度 |
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 |
合 计 |
经济适用房 |
廉租住房 |
2010年 |
1.5458 |
0.9966 |
2.5424 |
2011年 |
1.6382 |
0.9966 |
2.6349 |
2012年 |
1.0239 |
0.9967 |
2.0205 |
合 计 |
4.2079 |
2.9899 |
7.1978 |
2010年-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单位:万平方米
年 度 |
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 |
合 计 |
经济适用房 |
廉租住房 |
2010年 |
3.0654 |
1.3950 |
4.4604 |
2011年 |
3.4130 |
1.3950 |
4.808 |
2012年 |
2.1384 |
1.3950 |
3.5334 |
合 计 |
8.6168 |
4.1850 |
12.8018 |
主题词:城市建设 保障性住房 规划 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抄送:市各套班子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太姥山管委会。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