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动态

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鼎市共青团 发布时间: 2019-05-31 17:37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6月5日至7月4日,市委巡察三组对福鼎团市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2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团市委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次重大党性考验和一个重大发展机遇,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当日,迅速召开会议专题贯彻反馈会主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把全团上下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要求机关全体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好巡察整改有关工作。坚决照单全收,坚持立行立改,推动建章立制,全面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由团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副书记按照分管职责切实负起整改责任,做好整改各项具体工作,督进度、抓落实2018年12月9日,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坚决整改。2018年12月11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分解任务,明确整改责任

(三)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制定《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督促整改工作进度。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违规或超标发放的补贴和报销等,责令如数退回,整改期间共退回22774.7元;对问题反映出的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对问题涉及个人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注重建章立制,强化自身建设。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宁德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福鼎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履职尽责能力。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将整改工作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强化建章立制,推进标本兼治,制定和完善37项制度,不断巩固、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履职尽责能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青少年宫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办学行为”,没有督促制定出切实有效整改措施的问题,已责成青少年宫督促社会办学机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团属青少年宫管理的意见》(中青联发2017〕26号)和相关协议进行规范管理,结合实际定期开展公益活动,于2018年8月举办暑期“七彩假期·快乐童年”关爱留守儿童等公益活动。同时,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制定工作计划,如青少年宫回收后的公益项目设置、师资力量配备途径和运行管理制度建立等,确保场所及时有序收回,并规范管理、发挥作用。

2、对省委巡视期间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青少年环保志愿者协会、青年商会涉及的财务核销方面问题和青年商会存在接待酒水、KTV高档消费现象,分管副书记卓光毅分别对两个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教育谈话。指导青少年环保志愿者协会建立财务核销制度,聘请专业会计;督促青年商会按照民政部门要求使用民政社团会员费统一财政票据,同时出台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内部管理规定,规范财务管理,节约经费开支。二是针对巡察材料准备不充分、对提出问题未按要求及时作出解释说明的问题,组织全体干部及社会组织负责人认真学习巡察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3、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学习基本上以会议形式开展,没有做到学践结合、学以致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健全党支部学习制度,研究制定《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学习培训制度》《2019年中国共产党福鼎市团委支部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不断充实更新学习计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开展集体外出参观调研、邀请专家学者作辅导讲座、组织团十八大工作报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专题讨论交流,通过创新学习形式,努力做到学践结合、知行合一。

    4“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下属单位青少年宫2014年部分大额资金支出均未通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或向团市委报告的问题,完善《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督查制度》,巡察后,开展青少年宫“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专项检查2次,8个“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青少年宫班子和团市委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同时,严格规范《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具体内容、决策的程序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制度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工作沟通,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没有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没有指定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将意识形态纳入干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的问题,调整充实团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将意识形态相关学习纳入干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督促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6、团市委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青少年宫领导配备分工不合理,班子团结协作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宫管理制度建设,根据青少年宫工作实际,重新调整工作分工,下发分工文件,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予以明确。建立《福鼎市青少年宫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开展谈心谈话7次,达到加强沟通、密切关系、增进团结的效果。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3-2015年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2016年只召开1次,没有达到一年2次要求的问题,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精神,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每年及时至少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二是针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浮于表面、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错误表述问题,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修改完善相关材料。同时,强化理论学习,班子带头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格落实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督促党员干部间提出最真实的批评建议。

2、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落实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和对于支部与支部委员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与支部党员大会的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对组织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各类组织工作会议,完善会议记录。

3、支部换届工作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18年2月支部换届选举时,由于经办人不认真而导致领取选票情况报告单数据有误的问题,由分管副书记吴承峰对责任人朱丽容进行批评教育。此外,进一步加强日常党建分管业务指导、材料档案管理。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进位升级”活动,大力推进党支部的标准化建设,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4、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15年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对党支部展发展党员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发展党员各项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为尺度和准绳,严把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整章建制,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6-2017年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通过整改认真落实《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分别于2018910日和2019131日召开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半年度专题会议和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我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针对主要领导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问题,通过整改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按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班子成员均与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心谈话,整改期间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9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2、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和机关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扎好制度的篱笆,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一是完善《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机关考勤及请休假制度》,并严格制度执行,每月定期对机关考勤情况进行通报,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对于违反机关日常管理制度的干部,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二是严格执行《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公务接待工作制度》,核销发票必须按财务规定附相关附件清单。三是建立完善《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公文处理制度》和《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机关文书发文、收文、转办、归档等程序,指定专人管理文书档案,定期归整文书档案。

3“四风”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6年发文不严谨问题,通过整改制定《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公文处理制度》和《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文书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单位发文,并定期核对发文情况。二是针对2017年7月廉政谈话记录内容存在复制粘贴的问题。通过制定完善《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党员干部廉政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督促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廉政谈话记录。三是针对2017年4月份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流于形式的问题,强化理论学习,把应知应会内容作为全团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2018年8月31日、10月23日,团市委组织的2次全市团干部理论学习活动中,增加“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六大纪律”等应知应会内容,在“福鼎共青团”微信公众号上开设“青年大学习”专栏,推出4期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H5知识测试,通过创新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

4、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下属单位财务报销混乱问题,加强对下属单位青少年宫、团属社会组织青少年环保志愿者协会、青年商会的监管和检查,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整改期间开展专项检查3次,对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二是针对未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职工关怀制度问题,于整改期间退回青少年宫20143月报销职工亲属死亡慰问金1100元和20143月职工结婚慰问金830元。同时,按照《工会法》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文件要求,制定《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干部职工关怀慰问制度》,落实好职工工会福利待遇。三是针对未严格执行福鼎市差旅费标准问题,经核,青少年宫工作人员2017年之前下乡补贴乡镇每天70元、城区40元问题,实为青少年宫临时教师(非编制内)送课下乡的课时补贴,工作人员误写为下乡补贴,已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整改。此外,组织干部学习并严格执行《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市直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的通知》(鼎政综〔2016172号)。四是针对未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问题,2017年1月青少年宫外借达利美术教育机构办学用的12套桌椅在巡察期间已归还,并对张小良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加强本级单位和下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进一步清查登记单位固定资产账目,维护资产安全与完整。

5、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纪检组根据职责要求,认真开展工作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团市委及青少年宫人员编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等情况。纪检组列席班子会议,对团市委班子研究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此外,定期开展专项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整改。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13年-2015年期间,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及时退回反馈意见中涉及的违规报销差旅费用1347.7元,其中,团市委原班子成员在宁德市委党校脱产学习培训期间违规报销往返动车票894.5元,团市委及青少年宫工作人员公务出差违规报销动车票一等座差额部分453.2元。同时,依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市直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的通知》,修订完善《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差旅报销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相关制度,注重提升财务人员素质,规范差旅费报销

2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14-2015年违规报销个人租房费用、2014年违规发放安全补贴、2016年超标准发放奖金问题,按规定进行整改,及时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2014-2015年违规报销个人租房费用5000元已退回,青少年宫2014年违规发放实验小学部分教师科普公益课路上带队安全补贴8700元,除1名老师已离校,其他8500元已退回;桐北中心小学部分教师科普公益课路上带队安全补贴6500元,除2名教师已离校,其他5800元已退回。青少年宫2016年度宁德市文明单位奖金超额部分897元已在巡察期间退回。

3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依据《福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全面规范“三公”经费,严格公务接待,完善公务接待报销程序及附件清单。关于青少年宫重复使用接待函问题,经核系柘荣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在2015年329日到市青少年宫交流学习,对方已于2016年审计期间增补接待公函。关于在下属单位报销相关费用问题,经核,201311月、20156月和9月青少年宫核销客人住宿费3次均为青少年宫公务接待,由于当时委托团市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帮助以协议价预定,故住宿登记表上单位体现为福鼎团市委。201410月在青少年环保志愿者协会报销餐费问题,经核实为青少年环保志愿者协会承办宁德世界地质公园太姥山小导游培训活动,承担其中费用共计7815元,其中餐费6555元。

4、违规报销车辆相关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违规报销车辆相关费用的问题,涉及团市委原领导班子违规报销车辆相关费用2820元已于2017年审计期间退回。同时,制定完善《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公务出行管理制度》,指定办公室人员参加公务用车系统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平台基础信息维护、单位内部派车管理、向平台租车申请及车辆运行使用管理等业务。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针对2015年人事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细化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同时,针对人事任免档案不齐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确保材料齐全、记录详细、建档规范。

(六)其他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阳光助学金历年结余转入事业结余科目统一核算问题,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学习培训,做好新旧财务制度转换的衔接工作。建立《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资助困难学生专项资金督查制度》,定期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检查,查看项目进展和资金拨付情况,严格规范专户管理。

尽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期盼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做好巡察整改巩固和成果转化运用工作,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夯实作风建设,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全面深化共青团改革。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服务青年实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改革攻坚,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福鼎生态滨海旅游城市贡献青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93-7853476,通信地址:福鼎市桐山街道市政府4号楼;邮政编码:355200;电子邮箱:fdtw7853476@sina.com

 

 

 

 

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

                                 2019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