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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9-05-3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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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8月28日至9月29日,市委交叉巡察组对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1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结合实际在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上下功夫,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增强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和敏锐性,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主动抓好整改,确保目标明确、态度鲜明、决心坚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党委办、局办公室、财务室以及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全面负责组织部署、统筹协调、推动落实工作。2018年12月7日专门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党政班子成员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主动认领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制订出台《中共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委巡察组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鼎人社党组[2018]18号),将巡察组反馈的六个方面25个问题进行研究梳理细化,将整改的具体目标任务、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和方案措施逐一分解落实,促进各个问题、事项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批评和监督。

  (三)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整改实效。工作中,我们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要求,对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和动态督查,对整改思想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工作措施不力、存在被动应付和“过关”心理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决不手软,促进局党政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对号入座、对账销号,真正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整改专题会议5次,对整改工作进行阶段性的部署和推进。局班子成员和直属各单位、各股室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推动了整改落实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取得了预期成效。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同时,对巡察组发现的有关违纪违规等问题,24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其中:提醒谈话7人、批评教育7人、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自我批评6人、诫勉谈话3人、对1名编外人员予以辞退。

  (四)重视成果运用,推动建章立制在整改工作期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等领导高度重视,对我们党纪法规政策的把握、整改问题的轻重缓急、长效机制的健全完善等各个方面给予了具体全面指导。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改进提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并加强巡察整改的成果运用,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改进作风,不断探索和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局党政班子成员和人社系统党员干部,紧紧围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防微杜渐,引以为戒,改进提高,为建设“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人社干部队伍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立行立改集中力量抓好各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党组会和局务会分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坚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完善坚持党的领导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局党组把方向、谋大局、作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始终做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二是制订完善《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常管理制度》(鼎人社党组[2018]25号),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确定机关会议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同时明确会议主题内容和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按程序及规定要求开展。三是确定党组会、局务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党委办、局办公室按照会议分类要求,分别对会议进行记录和整理,做到主题明确、条理清晰,杜绝交叉混乱、相互替代等现象发生。

  2、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未贯彻执行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18年12月7日召开局班子会议,对“2017年12月拨付宁德核电公司青年专业人才补助款、拨付中广核核电运营公司宁德分公司青年专业人才补助款”等事项作了具体补充说明。同时开展延伸检查梳理,发现拨付宁德核电公司第四批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首期补助项目经费存在因人才离岗存留在用人单位的情况,共计7.77万元,于12月13日按原拨付渠道退回。二是修订完善《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鼎人社党组[2018]24号),实行会议签到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交流、沟通酝酿、意见征求等程序和环节,广泛听取参会人员意见建议,确定纪检组长必须参会并对“三重一大”事项做明确表态后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出议定或决策,做好原始记录,会后形成纪要,让决策更加规范科学合理。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实行会议记录专人负责,对决策过程记录等保持全程留痕。坚持党组在研究议定“三重一大”事项时,除因上级领导要求或临时研究处置涉及抗台抢险、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应急性、突发性紧急事项,必须确保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否则视情改期或延期召开;因公外出、因病请假等原因未能参加的,也要及时采取电话沟通交流咨询等方式征求意见。四是提前将议题、有关材料发放给参会人员,确保参会对象对议题有较深了解,确保会上有充分时间发表意见。积极引导推动班子成员围绕大局,结合自身岗位职责主动发表意见建议,明确表明态度,杜绝班子成员未作清晰表决就直接议定的情况发生。党组主要领导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会议不作首先定调发言,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和方方面面意见,集中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五是着力推动直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规范会议记录,明确职责分工;同时实行分管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参与直属各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的指导检查监督,预防和排除权力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制度执行和廉洁从政的各类因素,坚决禁止“一言堂”情况发生。

  3、关于“从严治党不严不实”问题

  (1)“三转”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把加快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与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列入2019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内容,集中力量全力推进,确保10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向市政府领导作专题汇报,并在市政府领导牵头带领下开展实地考察,加强与市发改、住建、代建单位、设计公司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解决了设计概算重新编制、临时便道修建、主干道规划等主要制约因素和相关事项。三是调整充实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人员力量,加快推动项目后期招投标及施工建设进度,确保顺利完成。

  (2)问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市机关保中心副主任敖川野和财务负责人王艳艳进行诫勉谈话,对各经办人共5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江浩存在私车加油行为2018年11月,经局党组研究给予江浩辞退处理。修订出台《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鼎人社党组[2018]25号),对财经纪律、开支报批、审批权限、物资管理、福利待遇等作详细规定,并印发执行。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局党委及时对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由各支部书记牵头负责,每年结合实际制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促进全体党员端正学习态度,营造学习氛围,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针对个人学习笔记造假、引用不适用的提法、撰写文章不严肃等问题,由各支部书记负责开展谈心谈话,对涉及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相关党员在支部等会议上做了自我检讨,重新撰写学习材料和心得体会文章,今后持之以恒长期坚持。三是修订完善《机关学习制度》,突出日常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通报,通过完善制度、严明纪律等措施办法,推动全体党员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月16日修订完善并出台《福鼎市人社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鼎人社党组[2019]2号),建立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制度,完善定期分析研判、重要事项会商、特殊情况通报、定期督查评估等工作程序,及时研究解决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二是2019年1月16日,印发《中共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鼎人社党组[2019]3号),明确分管领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和考核,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局机关、直属各单位绩效管理考评,进一步提高分值;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降低考核等次,并视情追究责任。三是从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始,将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材料并审核把关。四是2019年1月18日,研究制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纪法规、大政方针、先进人物事迹、典型经验做法、重要时事热点等内容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扎实推进理论学习。五是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文章等的抽查检查和知识测试,推动理论学习武装取得实效。六是对涉及学习内容造假的经办人员、中心组学习没有学习记录内容、时间重复的2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于2018年12月18日制订并印发了《福鼎市人社局组织人事管理制度(试行)》(鼎人社党组[2018]20号),按照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对选拔任用条件、候选人推选、考察步骤、酝酿、公示、任免、监督等环节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二是安排专人负责组织人事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程序规范、资料完整。三是严格遵守干部管理权限和基本任职资格条件,切实规范“借用人员和工勤人员任用股级干部”问题,对已任命的该类人员采取免职或聘任制方式予以解决。2019年4月18日,印发《中共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免去林海等同志职务的通知》(鼎人社党组[2019]8号),对机关借用人员任股级职务的一律免去现有职务,工勤人员一律不再任命职务;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文件规定,对下属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任股级职务的人员今后将根据工作需要实行聘任制,一般三年一聘。待我市机构改革、人员转隶、“三定”方案初步完成后及时实施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坚持“一岗双责”,强化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局党组把专题听取和研究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以加强党建引领全局各项工作开展。建立并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年度党建工作考评机制,确保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二是2018年12月25日制订出台《中共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开展局党组成员挂钩联系指导直属党支部工作制度〉的通知》(鼎人社党组[2018]22号),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季庆丰挂钩联系局机关支部、离退休支部;党组成员、副局长叶礼盘联系挂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支部、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支部;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王振严挂钩联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支部、大学生创业创新中心支部(非公);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少宾挂钩联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支部;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德容挂钩联系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支部。三各党组成员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加强同挂钩支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对接,共同研究探讨解决党建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做好指导检查督促等各项工作。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以双重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党组成员每半年至少1次以上参加各支部相关会议或活动,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四是把党建工作列入年度总结及年初工作计划的重点内容,认真总结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谋划提出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和具体目标,并抓好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局党委加大对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支部按制度规定实施落实。二是加强对各支部班子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党建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2018年12月及2019年1月,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工作水平。三是结合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将党组成员、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纳入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合理安排党课时间,确保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准备充分、及时开展。四是积极尝试播放微视频、电教片、参观教育基地等方式,创新党课学习形式。2018年安排了廉政警示案件教育、旁听案件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内容,不断丰富拓展学习渠道和内容。

  4、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局机关支部对审核不严的两位同志入党申请书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如实按认定时间重新递交补充完整。二是经核实,市劳动监察大队支部会议实际参会党员5人,因会议记录人员不认真造成参会人员记录出错,已对会议记录据实进行修改和备注。三是经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以及市城居保中心支部核实,支部党员花名册两位同志的入党时间和转正时间与“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不符,是经办工作人员造册填写错误所致,已进行把关更正,并对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四是关于“局党委批准就业中心党支部某个预备党员的通知书有两份”等问题,经核实,该批党员吸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2014年5月14日为党委会研究时间;巡察组指出党委存根留存的2份为填写错误所收回的通知书,经办人已在该错误通知书上标记“作废”;今后将加强对发展党员材料的审核,严防此类问题重复发生。五是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开展,每年举办一期。2017、2018年度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时间,恰逢该两位同志所在单位的上级重要业务培训任务重叠。局党委将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抓好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党员队伍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水平。2018年12月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份,并进行了谈话和作进一步了解。

  5、关于“党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关于(鼎人社委〔2016〕号文没有文件编号,经核查,该文件为党委未正式发文前事先提供给各党组织提前做相应选举工作参考准备的电子文档,今后将严格履行发文程序,防止类似情况发生。二是今后所有涉及党委及下属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将全面按照换届选举程序与规范要求开展,做好会议记录、相片、签到表等原始材料的收集归档保存,确保程序依法、资料完整。三是局党委负责换届选举的党务工作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6、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18年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除支委委员个人发言提纲留档外,非党组成员的局党员领导干部有准备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并发言,因工作人员失误未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现已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的学习,认真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今后党组成员除了统一安排在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发言外,还需出席挂钩联系的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作点评发言。二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18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要求支委委员、党员提交发言提纲。2019年1月31日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学习、谈心谈话、问题查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各个环节工作,认真记录与会党员发言内容。挂钩党组成员全部出席会议。三是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意见、个人意见及基层党委意见都未填写”问题,局党委督促包括市劳动监察大队支部在内的各个支部进行自查,对登记表内容补充完善。同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支部按照统一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及时认真填报。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重新制定《劳动监察执法文书》《劳动监察执法告知单》,并进行编号。从2019年1月开始,市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使用的法律文书均由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二是加强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发挥局机关行政股室的作用,加强对劳动监察大队执法文书档案等的指导审查,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工作效能。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同城宴请、节假日接待、异地接待、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13年5月至7月期间,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开展各参保单位上半年数据核对工作,由于时间紧、单位多,为确保积极稳妥有序开展,部分单位安排在晚上或周末进行。沙埕镇、磻溪镇人民政府(2013年5月5日)、龙安中学、店下中学和前岐中学(2013年7月27日)分别在周末核对并实施周末公务接待。二是因机关保中心办公楼历史遗留问题,中心多次向宁德市机关社保管理中心请求协助处理办公楼工程账目事宜,经与宁德市机关社保管理中心商讨,鉴于该问题不属于他们的业务指导范畴,不便占用正常上班时间,决定利用周末时间,并于2013年6月15日莅临福鼎协助指导处理。三是2013年,市机关保中心被评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达标考评优秀单位”,宁德多个兄弟县(市)经办机构分别到福鼎开展经验互动交流。由于莅鼎对象基本属于窗口业务性质人员,正常上班时间不宜离开岗位,因此霞浦县机关保中心(2013年7月20日)、古田县机关保中心(2013年8月10日)、蕉城区机关保中心(2013年11月10日)等业务经办人员利用周末时间到来,造成了周末接待。四是2013年10月20日,因市机关保中心业务信息系统管理运转出现问题,特申请宁德市机关保中心业务人员前来指导。时值宁德市机关社保中心正常上班、业务繁忙,只能通过周末时间来鼎,所以造成周末接待。五是对于上述存在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市机关保中心附情况说明函进行核实解释基础上认领责任,今后加强管理,增强节约意识,科学使用电话、书面、信息等方式解决,尽量不占用其他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做到合理安排、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六是“磻溪土菜馆”经营地点在福鼎市城区范围,属于菜馆名称与实际地址不一致。七是2016年8 月15日接待费用经核实,该笔接待陪餐人数实际为3人,一名陪餐人未在陪餐表上签名,已办理补签手续;超标准部分于2018年12月21日退回局财务入账。八是市劳动监察大队2016年6月17接待宁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客人以开展加工中心操作工鉴定考试的开考报告代替公函为入账依据,大队将在该开考报告上再备注接待对象情况;2016年8月16日接待宁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客人以当时的电话单代替公函为招待费的入账依据。2017年7月以来,劳动监察大队严格按照市里规定执行,杜绝了无公函接待情况。九是违规购买香烟、牛奶、口香糖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该款项已于2019年1月18日退回。

  3、关于“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违规报销个人办理护照费300已于2019年1月15日退回人社局账户。二是局机关报销机关工勤人员培训费用252元已于2019年1月15日退回人社局账户,并对局机关会计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监察大队报销工作人员岗位教育继续培训费用630元已于2019年1月19日退回大队账户。四是城居保报销工作人员培训费用378元已于2018年9月11日退回城居保中心账户。五是劳动就业中心2016年4月30日报销工作人员培训费用130元已于2019年1月18日退回就业中心账户。六是市人才中心2016年9月30日报销工作人员培训费用312元相关人员2018年12月20日退回市人才中心召开专题会议,重温《福鼎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做好会议记录重新修订《福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审核报销机制,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七是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报销工作人员培训费用1134元已于2018年12月26日全部退同时社保中心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确保依法依纪依规抓好财务管理各项工作。八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报销工作人员培训费用978于2018年12月21日退回市机关保中心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和健全完善财经制度,切实加强财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管理,规范财务审批手续,坚决杜绝虚假报销行为。

  4、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下乡用油的300元费用列入差旅费报销就业中心财务经办人员工作不严谨细致、粗心大意造成,把本该列支三公经费公务车运行费的科目却列入差旅费报销,属科目处理错误,已整改到位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责成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工作水平严格报销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审核、报销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劳动就业中心2016年6月2日多报销的厦门培训差旅费160元于2019年1月13日收回。三是市机关保中心已于2018年12月21日收回多核销的52元;于2018年9月19日退回不合规车费32.5元;针对财务管理存在不规范和漏洞、审核把关不严、随意性大、当事人员自律性不强等问题,责成市机关保中心加强教育管理,加强对各项报销票据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严禁出现混同报销、票据不合规、审批不严格等现象。四是2018年12月20日市人才中心相关人员退回宁德参加经济师考试的差旅费用672元,并对涉及人员在中心工作会议上进行口头批评,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廉政风险点提醒谈话,做到预防在先,防微杜渐。

  5、关于“超标准发放考务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超标准发放的考务费4900元于2018年12月21日由经办人员退回局财务入账;从2016年开始,已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鼎财行[2016]10号)规定,坚决杜绝超标准发放考务费。

  6、关于“违规发放优秀奖、文明奖、人工费”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相关人员已于2018年12月20日违规发放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奖2400元退回局机关账户。2019年1月13日劳动就业中心已收回多发放2012年度精神文明奖11239.4元并对就业中心班子成员张红、江祖鸿、王晓进行批评教育;就业中心组织宁德市文明委关于印发《规范市级文明单位文明奖金发放的实施办法》(宁文明委[2017]4号)、省文明委印发《规范省级文明单位文明奖金发放的实施办法》(闽文明委[2016]3号)等文件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实施三是市劳动监察大队违规发放的1800元人工费补贴已2019年1月19日收回,并对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齐波进行诫勉谈话

  7、关于“违规领取慰问金”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月19日,市劳动监察大队已收回违规领取的500元慰问金,并对审核把关不到位的大队会计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16年8月18日列支香仪款80元于2018年12月21日退回中心负责人在党员大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教育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完善党组织党风廉政教育机制,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开展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将测试结果作为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指标,对测试成绩较差的党员进行提醒、批评,提高党员干部廉政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2、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重新修订《福鼎市人社局日常管理规定》,从制度层面加强管理和约束。二是坚定敢抓、严抓、常抓的底气、党性和韧性,对干部职工日常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坚决制止,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和监督。三是严肃贯彻执行考勤制度,按规定每月收集统计并公开通报一次,对迟到、早退、旷工现象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违规情况的发生。

  3、关于“提醒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18年12月29日修订完善《市人社局廉洁从政、廉洁自律制度》,开展学习教育,提高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将党风廉政监督检查责任细化到每位班子成员身上,加强班子成员“点对点”廉政谈话的针对性,确实发挥廉政谈话提醒的作用。二是规范廉政谈话形式要求,明确被谈话人要做好个人笔记。三是驻局纪检组将对廉政谈话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谈话不到位的情况督促及时整改并长期坚持。

  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 整改到位,长期坚持。提高党组“主体责任”认识,对系统内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予以通报并按照“一案一整改”的要求扎紧制度笼子,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通过严肃惩处、制度建设、思想教育等措施和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确保违纪违法问题有效遏制。

  (2)违规为部分事业单位超职数聘任技术等级岗位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鼎委办〔2012〕47号)文件精神实施岗位设置,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严把审批程序,认真实行在岗位设置的职数范围内聘任,避免超职数聘任。对于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部门和专业技术阵地,也要严格把关、规范管理。三是做好聘任备案工作,严格审核聘任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且做好聘后管理。四是属于岗位设置前已超职数聘任的单位要通过自然减员的方式逐步达到岗位设置的要求。

  2、关于“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还有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廉政宣传等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对上级部署的廉政宣传工作,要求局办公室、各直属单位及时将上报落实情况,并作为纪检组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督促及时整改,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负责人提请党组书记进行提醒和批评教育等处理。二是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约谈。2018年9月开展公车加油卡自查发现劳动监察大队一名职工存在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追回公款2169.74元并于11月同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2018年11月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共对撰写心得体会抄袭网络文章的3名党员进行了通报批评。三是合理安排年度工作,根据市纪委的部署及时制定和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把握重点的情况下兼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探头作用,使监督检查全面、不留死角。四是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等监督举报渠道,提高监督实效。五是根据纪检监察改革工作要求,增强了队伍力量,在新的纪检组长带领下,纪检组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思想和业务能力,完善纪检监察内业档案,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3、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市劳动监察大队已在巡视整改期间将2015年11月1日购买空调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并于2018年12月补登记入账。二是劳动就业中心2016年4月13日购买电脑8台34520元,我局已将34520元退回市就业专项资金专户,并列入局机关固定资产办理登记手续。三是劳动就业中心已按规范要求补齐2018年7月5日接待宁德市局客人费用300元菜单,并对中心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今后认真按照《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闽委办发[2016]34号)以及宁德、福鼎市关于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四是人社局2015年9月10日拨付市平安协会5000元会员费经联系沟通市综治办,福鼎市平安协会即将撤销,其财务审计即将结束,多余的资金将统一上缴市财政。今后我局将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不再列支类似相关项目。五是报销差旅费附件不全未附会议通知培训通知问题,因时间久远,相关会议通知文件、电话通知记录遗失,无法补齐。今后对于缺少文件依据、电话通知记录等证明材料的外出会议、培训差旅费一律不予核销。六是2017年2月13日劳动监察大队报销印刷宣传费6985元其清单没有经办人问题,市劳动监察大队已要求经办人员在清单上补签姓名进行整改。七是提取大额现金存到个人帐户经办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严肃财经纪律,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2015年8月机构改革后(两局合并),局机关财务现金往来全部通过转账方式。八是经查阅财务凭证,2013年9月9日报销的接待费458元有附接待审批单,该审批单装订在该笔费用票据粘贴页和下一笔接待费之间,事由为屏南县人社局开展社会保险工作交流关于“2014年1月9日报销838元,发票和审批单时间与菜单时间不符问题”,2018年福鼎市委开展招待费专项监督检查时,我局就该问题进行核实和说明,实际情况是“菜单时间打印错误,经办人核销时未进行认真审查,导致错误”。九是经核实,霞浦县劳动监察大队开出的公务接待函为2017年10月18日,当时是提前五日开好公函过来。今后将加强公务接待函的管理,对公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函时间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要求对方修改重新发函。目前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及时对接协调督促涉及乡镇上报培训资金收支结余明细,《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结算的通知》(鼎人社[2019]21号),到各乡镇核查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核对后由各乡镇将结余资金上缴至市财政专户。2019年4月已全部收回结余就业专项资金436602.50元,于4月底上交该批资金至市财政专户。二是开展对全市乡镇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经费使用回头看,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今后将更加严谨审核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内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1、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局党政班子成员、直属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巡察办的各项具体要求上来,高度重视并十分珍惜这次巡察整改工作带来的契机,加强并抓好整改目标任务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跟踪推进、总结评估等工作,自觉主动抓好整改落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2、注重整改实效,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针对巡察组巡察发现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着眼长远、防微杜渐,持续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资金等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力度,注重源头预防,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形成靠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长效机制,用严明的纪律、规范的制度、严格的管理、严密的监督,切实巩固阶段性成果。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跟踪督查,做到挂账不销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着眼整改提高,推动事业发展。局党政班子成员和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自觉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对党忠诚、素质优良、业务熟悉、勇于担当、廉洁从政的人社干部队伍。要坚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做到防微杜渐、改进作风、提升素质,不断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要切实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和今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开拓进取、推动发展的前进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团结拼搏、奋发进取,扎实推动人社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7852665;通信地址:福鼎市市府路139号,邮政编码:355200;电子邮箱fdldbzj@163.com。

                                                                    中共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