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政府投资
土地整治项目企业名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小规模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鼎政办〔2018〕128号)、《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建设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鼎政办〔2018〕129号)、《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建设运行的通知》(鼎政办〔2019〕14号),结合我市实际,拟建立自然资源政府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施工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名录,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围
1.土地整治项目施工企业
2.土地整治项目测量、监理、规划设计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的中介服务机构
二、申请加入名录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不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但在我市有独立核算分公司的企业;施工分公司企业必须在我市设立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我市从事一年以上的施工业务,以及有从事至少合同价400万元以上工程量的工作业绩,税收在我市缴纳,统计数值在我市申报;
2.具有国家规定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1)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主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
(2)测量企业具备测绘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
(3)监理企业有水利或市政施工监理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
(4)规划设计企业需具备水利行业丙级(灌溉排涝)及以上或农林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企业从事过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类型项目;
3.公司注册地在福鼎市行政区域内或者在福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分公司,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相应数量的工程管理工作人员,并对工程管理工作人员依法缴纳社保;
4.企业在截止申请入围时无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5.企业在截至征集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无纪委监委机关行贿犯罪档案。
三、需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申请进入相应企业名录的函;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及年检记录;
3.法人身份证明;
4.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5.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及年检记录、安全许可证书;
6.独立相应办公场所证明和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
7.近三年内没有违法、重大违规执业行为的证明;
8.分公司机构要求: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分公司应出具由我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属于独立核算的证明;分公司业绩;
9.名录库备案登记企业名单登记表。
四、日常监督
上述施工、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实行登记入驻管理。申请入名录单位申报材料经专业评审小组进行审查,并通过自然资源局局务会研究确认后,登记入驻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名录,并对外公示,有效期半年,期间实行动态管理,期限届满后,对实施顺利的名录内企业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可顺延半年。我局将强化对入备选名录治理单位的监督。凡存在借用资质,擅自转包或分包项目,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一律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福鼎市自然资源系统的业务工作,入名录治理单位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清除出名录。
五、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之内,正常上班时间接受相关申报。
报名地点:福鼎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接受网络或电话报名),以上提供材料需审查原件,复印件需按提供的资料顺序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印章(一个资质一套资料,分类申请)。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4日
附件:福鼎市土地整治项目预选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名录
备案登记企业名单登记表
福鼎市土地整治项目预选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备案登记企业名单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含施工、监理、设计、耕评等)
序号 |
公司名称 (含在福鼎缴税驻鼎分机构) |
资质等级 |
法人姓名 |
办公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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