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桐山街道办事处茶叶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桐山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 2020-07-22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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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

  为维护“福鼎白茶”公共品牌,推进我街道茶业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制定《桐山街道办事处茶叶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望各村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促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茶叶质量安全监管。

  附件:《桐山街道办事处茶叶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桐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22日

  附件:

  桐山街道办事处茶叶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为维护“福鼎白茶”公共品牌,推进我街道茶业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茶产业绿色发展的通知》(闽农综〔2019〕57号)、《福鼎市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茶园不使用化学农药的通知》(鼎茶〔2020〕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举报者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举报茶叶生产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条  举报人可通过来访、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第三条  接报部门应如实记录举报内容,并及时办理。经核实确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或举报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及时移送举报信息,并制定移送函,形成移交记录。

  第四条 茶叶质量安全监管举报受理范围和内容:

  (一)在茶树上使用禁限农药的行为;

  (二)在茶园及茶园周边使用除草剂的行为;

  (三)毁林开垦种茶的行为;

  (四)故意破坏生产或向茶叶生产基地投施违禁物质的行为;

  (五)经营不符合茶叶质量安全标准(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使用非茶类添加物等)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在有机茶叶基地施用禁限农药、肥料及转基因物质的行为。

  第五条  茶叶质量安全案件举报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违法、违规案件属我街道管辖范围内的;

  (二)提供的案件线索事先未被相关部门掌握的;

  (三)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 

  第六条  要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公开或泄露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居住地及有关资料。否则,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凡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第七条  街道茶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茶叶质量安全举报人的拟受奖金的意见,按照举报人的功绩,对举报人给予500-1000元奖励。

  第八条  举报奖励对象为实名举报人,但对匿名举报的案件,在查实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可酌情给予奖励。

  第九条  同一违法、违规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第十条  举报人为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违规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金共享。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奖励范围内:

  (一)举报事实不清或举报内容难以确定的;

  (二)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已被立案查处或尚未结案的;

  (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在限期整改期内的;

  (四)本街道履行茶叶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举报。

  第十二条  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并办理签收手续。委托他人代领的,受委托人需持有举报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权利。

  第十三条 举报内容必须详尽、真实,如有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或者伪造举报材料骗取、冒领奖金的,将依法追回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受理举报和负责茶叶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徇私舞弊的,严肃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有奖举报受理联系方式:

  (一)举报地址:桐山街道办事处(古城西路四巷33号)

  (二)举报电话:0593-7825595(工作日8:00-12:00,15:00-17:30

  (三)来信请寄:桐山街道办事处 茶技站 收,邮编:355200,

  (四)举报邮箱:tsjdcjz @163.com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桐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