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 2023-11-0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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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部署要求,我厅组织教研部门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下载地址:http://jyt.fujian.gov.cn“下载中心”栏目),请各地各校结合教育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是根据《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日常教学基本规范(试行)》,围绕教学准备与设计、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研究与反思、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分学科提出的具体化要求。市、县(区)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认真组织学习领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内涵,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