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鼎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1-09-2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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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安办〔202129

 

福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龙安),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多发,自830日至95日一周时间内,黑龙江、安徽各发生1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陕西、浙江、北京等地接连发生多起重大涉险、较大及典型一般事故。中秋、国庆节假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宁德市、福鼎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914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2127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报》有关要求,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秋、国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党代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稳定,现就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到早部署、细措施、严落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和艰巨性,深入分析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再加上各类极端天气等因素给安全生产带来的风险挑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严密管控安全风险

各乡镇各部门要准备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大型活动较多等特点,紧盯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交通运输方面: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的重点管控。建筑施工方面:要对中秋国庆节期间正常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非煤矿山方面:加大矿山安全巡查监控力度,要合理安排生产人数,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重点加强采掘、边坡稳定、排水系统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不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旅游方面:切实加强对各景区、非景区景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节前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旅游设施设备严禁使用,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和场所,要立即停业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仍然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停止运营。消防方面:要加强对大型商场、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建筑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强化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方面:要加强对节日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对举办群众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有关部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从严审批,从紧把关。其它行业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三个必须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全面贯彻落实83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力度,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抓好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四、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完善安全生产预警预测机制,加强重点路段、重要目标的巡查、警戒和预警预报,加强人流、车流和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的监测。要健全安全生产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方面的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加强应急演练,提前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突出抓好转移避险工作,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响应出动、精准高效救援,切实把损失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2127

 

 

福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917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

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21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830日至95日一周时间内,黑龙江、安徽各发生1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陕西、浙江、北京等地接连发生多起重大涉险、较大及典型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刘鹤副总理和王勇国务委员、赵克志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减少人员伤亡,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排查重大隐患,坚决遏制再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8301629分,陕西省宝鸡市凤县316国道酒奠梁隧道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塌方,造成10人被困。经过53小时救援,被困人员全部获救。

9316时许,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双杰海绵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2300平方米,造成6人死亡。

931930分,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六合庄村委会附近,一辆通信抢修工程车冲入路边正在办丧事的宴席现场,造成1人死亡、19人受伤。

944时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境内,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同向行驶的农用四轮拖拉机追尾相撞,造成农用四轮车上14人和重型半挂牵引车司机共15人死亡,1人受伤。

9515时许,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牛镇镇一茶厂用皮卡车载人去茶厂作业,返回途中冲下路边悬崖,导致12人死亡、2人受伤。

以上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初步分析,主要暴露出如下突出问题:一是事故教训吸取不深刻。去年以来全国已经接连发生5起农用车辆非法载人导致的重大事故;广东珠海“7·15”隧道重大透水事故发生后仅一个多月,又发生陕西宝鸡“8·30”隧道塌方事故。二是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浙江嘉兴“9·3”较大火灾事故当天下午,事发企业新运来大批废旧海绵,直接堆放在粉碎加工区域,埋下安全隐患。三是监管执法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行业监管执法宽松软,“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和“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情况仍较突出。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但事故反弹势头明显。据统计,目前全国较大事故比2020年和2019年同期均“双上升”,发生重大事故13起,比2020年和2019年同期分别增加6起和5起。尤其是即将进入四季度,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等因素影响下,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供暖供气、用火用电需求旺盛,人流物流车流密集,再加上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往往导致事故多发频发。从近三年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来看,9月份至12月份这四个月时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起数占三年总量的45.2%,尤其是2020年这四个月时间内发生了9起重大事故,占全年总量的56.2%。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和艰巨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盯紧进博会、中秋国庆、十九届六中全会、岁末年初等重要节点,结合实际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和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特点,层层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以守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83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深刻认识到安全执法检查是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重要防线,必须大力提升安全执法检查质量和成效,坚决整治安全执法检查“宽松软”等问题。要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施行为契机,认真吃透法律中的新规定、新要求,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注重抓重点抓关键,紧紧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牛鼻子,对矿山、化工、人员密集场所、“两客一危”等高风险领域和企业要全覆盖监管,决不能机械化的随机抽查,同时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重点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落实情况,督促“第一责任人”主动履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发扬斗争精神严格监管执法,对重大风险和严重违法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符合追究刑责情形的及时移送,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黑名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尽快组织曝光一批运用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中新规定要求的典型执法案例,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区的指导,持续强化执法力度和精准度。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众出行安全保障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安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十项重点任务等工作安排,下大力气解决影响农村群众出行安全的“底线”问题。要专题研究部署农村交通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服务供给,通过在农村秋收农忙、返乡返岗、赶集探亲等重点时段加密农村客运班线频次、开展预约服务等方式,着力保障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需求。要持续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聚焦国省道过村镇路段、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一早一晚”、农忙赶集等重点时段以及货车、农用车、客运车辆、面包车、皮卡车等重点车辆,全面排查整治“违法占道”“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严格查处违法载人、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限超载、无牌无证等各类违法行为。要针对即将来临的中秋节、国庆节群众“补偿性”出行出游明显增多,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拼车包车需求加大,各类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的情况,加大对农村地区客运场站、旅游景点周边道路的执法检查力度,同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村群众增强安全出行意识,自觉选择合法合规的交通工具出行,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货车、农用车等交通工具出行。

四、进一步强化消防、建筑施工、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防,立即组织开展厂房仓储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是否违规住人,易燃可燃物品管理是否规范,电源火源管控是否严格,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占堵、锁闭,防火分隔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继续盯紧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中小学校、养老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旅游景区等高风险场所,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面向中小企业经营者、外来务工人员和学校师生员工等群体,大力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疏散逃生技能。建筑施工,进一步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全方位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安全管控,严厉打击各类转包、非法分包、挂靠等建筑市场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工贸,督促工贸行业企业特别是钢铁企业认真对照工贸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5项重点检查事项要求,做好自查自改,彻底消除“钢铁八项”、“有限空间四项”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检维修作业前后的安全确认,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燃气,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场站、管道等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巡查与维护,深入推进老旧管道改造和违章占压等隐患治理,强化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场所燃气报警装置执法检查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矿山、化工、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旅游、特种设备、电力、民爆、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各类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

                            20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