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秋季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7-05-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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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小学,佳阳民族学校、叠石学校、湖林学校、巽城学校、茂华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9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17〕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全面推进“阳光招生”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遵循“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条件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适龄儿童入学组织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公平入学,今年起,我市将全面推进“阳光招生”政策,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与“电脑随机摇号”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优质学校和热点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摇号录取的招生办法,切实保障施教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2017年秋季,我市计划确定实验小学、桐南小学、桐北中心小学、流美中心小学等4所公办小学面向社会实施电脑摇号招生。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与施教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确保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二、依法实施义务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同时,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妥善安排每个适龄残障儿童入学。轻度智障儿童由辖区学校安排随班就读;中度智障儿童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确实无法到校就读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确保每个残障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备案。

三、严格执行招生照顾政策

各学校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收政策性照顾对象,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对台商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照顾对象,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中共宁德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筑环三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宁委〔2010〕81号)、《宁德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宁教综〔2016〕5号)等文件,以及宁德市委、市政府和福鼎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执行,做好享受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四、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各学校要按照《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7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闽政〔201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要求。在确保学校接收片区招生对象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招生。随迁适龄儿童入学时,若尚未办理市区暂(居)住证的,则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申请登记。具体要求以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公布为准。

五、严格实行分类招生办法

   (一)第一类招生对象:片区内适龄儿童持居民户口簿直接报名入学。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

1.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6月30日前)。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

   (二)第二类招生对象: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入学: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由市支前办确认,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官兵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适龄子女(由经贸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3.港、澳、台胞及华侨归国定居人员适龄子女(由侨联、台办确认,需提供侨联、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7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5.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由市委人才办确认,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6.烈士适龄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直接向学校申报)。

7.城区小学正式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可直接进入其父(母)所任教的学校就读(由父母所在学校向教育局初教股申报确认)。

8.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人员。

   (三)第三类招生对象: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按以下1—3类次序予以优先安排登记入学,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总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公开摇号方法录取。

1.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随迁适龄子女。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但能提供社区证明及近一年水、电缴交发票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四)第四类招生对象: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登记报名参加电脑摇号。

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贸企业“绿卡”服务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鼎政办(2013)79号】精神,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由经贸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户口簿等材料),可参加实验小学、桐南小学、桐北中心小学、流美中心小学招生电脑摇号。

(五)第五类招生对象:申请就读实验小学、桐南小学、桐北中心小学、流美中心小学可持新生户口簿及在本片区居住的暂(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东诚信承诺书;②房东房产证、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租住地社区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申请登记参加电脑摇号。申请就读市区其他小学的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可持新生户口簿及在本片区居住的暂(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同上)到学校申请登记。

    公开摇号未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在慈济小学、龙山小学、城西小学、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实验小学潮音岛分校招生计划数未满的情况下,如愿意调剂的,原则上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城区上述小学就读;若招生计划数已满或不愿调剂的,则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

六、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1.2017年秋季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随迁适龄儿童必须先到本施教区内公办小学登记报名后,方可参加电脑摇号。随迁适龄儿童的监护人须填写电脑摇号入学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2.随迁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电脑摇号学校报名,不得兼报,否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录取资格。

3.学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缩小或扩大招生规模。严禁招生学校擅自改变招生计划,截留招生指标,虚报、瞒报招生数。杜绝不及龄儿童登记入学。

    、严格招生程序

电脑摇号招生入学工作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监察部门的领导监督下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成立由教育行政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电脑技术人员组成的“电脑摇号入学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学校电脑派位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及电脑技术人员等参加的“电脑摇号入学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电脑派位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6月15日前,各学校上报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简章。

——6月20日前,各学校公布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简章。

——6月30日—7月10日分三批次登记报名

第一批次(6月30日—7月2日)为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即本片区适龄儿童及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学登记报名时间;

(学校在接收第一批次招生对象后,若有剩余学位,再安排接收第二批次招生对象登记报名)

    第二批次(7月3日—5日)为第三类招生对象(即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入学申请登记时间;

  (学校在收满第一、二批次招生对象后,若有剩余学位,再安排接收第三批次招生对象登记报名)

    第三批次(7月6日--10日)为四、五类招生对象(即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及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时间。

逾期不予补报。

——7月12日,各学校张榜公布通过审查、具备电脑摇号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学生家长核查报名信息,报学校修正有误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日。

——8月10日,各学校抽签决定10名学生家长代表名单,并通知家长代表准时参加电脑摇号工作,学校测试电脑摇号软件。

——8月10日—11日,市“电脑摇号入学领导小组”对参加电脑摇号的学生名单、资格、摇号软件及摇号工作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将电脑摇号软件及通过审查的学生名单一起刻录到光盘上封存,一式三份,学校、教育局和纪检部门各存一份。

——8月12日,上午9:00,实验小学实施电脑摇号。

——8月20日,上午9:00,桐南小学、桐北中心小学、流美中心小学等3所学校实施电脑摇号。电脑摇号结束后,各学校打印录取名单一式四份,学校、教育局、纪检三方代表签字后各留存一份,一份张榜公示。

——8月25日,被录取的随迁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8月31日,片区内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名注册。

电脑摇号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或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入学。

   八、严肃工作纪律

   小学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入学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情况,平稳、有序地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

1.各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认真执行小学班额不超过50人的规定,起始年级全面消除大班额。要严格执行《福建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原则,严禁接收学生借读。

2.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法违纪事件,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确定电脑摇号入学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电脑摇号工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程序违规操作。对在电脑摇号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的学校或个人,纪检监察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3.学生家长要按照申请登记报名时间要求,及时到相关学校履行报名手续。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学校报名入学的,必须服从市教育局的统筹安排。电脑摇号入学学校要加大资格审查力度,严把报名关。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电脑摇号资格和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市区其他小学及各乡镇中心小学可参照本意见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招生方案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上报市教育局。

此前市教育局印发的《福鼎市2017年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鼎教初[2017]2号)相关规定若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附件1:福鼎市2017年秋季市区小学新生招生计划表

附件2:福鼎市2017年市区小学新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3:福鼎市2017年市区各小学及相关部门招生咨询电话

 

 

 

                                   

 

 

 

                                   福鼎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