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教育局2017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7-0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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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小学,佳阳民族学校、叠石学校、湖林学校、巽城学校、茂华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基一<2014>10号 )等教育法律法规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协调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做好2017年秋季我市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招生原则

2017年小学新生招生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公开、公平、公正”、“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市区外乡镇适龄儿童按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市区适龄儿童按划片区域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可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入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确保户籍在本辖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农村中心小学要妥善安排暂居本辖区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市区小学在收满户籍在本片区适龄儿童但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按有关条件接收户籍不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或暂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备案。

三、市区小学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办法

1.户籍关系在城区各小学招生片区范围内(确认时间为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的适龄儿童免试入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

2)确因国家建设需要,在本片内的居住房被拆迁,并具正式或有效证明属原地安置,现在片外暂时寄居的。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1.申请就读实验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可持新生户口簿及在本片区居住的暂(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申请登记。申请人总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总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公开摇号方法录取。公开摇号未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在山前中心小学、山前中心小学分校、慈济小学、龙山小学、城西小学招生计划数未满的情况下,如愿意调剂的,原则上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城区上述小学就读;若招生计划数已满或不愿调剂的,则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实验小学、桐南小学、桐北中心小学、流美中心小学四校片区内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相互择校,城区其他片区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实验小学,可持在学校招生片区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校申请登记报名,在申请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电脑摇号方法录取。

2.申请就读桐南小学、桐北中心小学、流美中心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应提供新生户口簿、该招生片区暂(居)住证或有效证明其已在实际居住片区内生活的有关证明材料。

3.申请就读龙山小学、山前中心小学、山前中心小学分校、慈济小学、城西小学、茂华学校小学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应提供新生户口簿、市区暂住证或有效证明其已实际居住本区域内的证明材料。茂华学校小学部允许跨片区招生。

4.申请就读城西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含插班学生),户籍在本县市的,须读满三年方可参加一中、六中电脑派位。

(三)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符合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入学。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本单位证明、支前办证明、官兵证及户口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子女(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经贸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3.港、澳、台胞及华侨子女(需提供侨联、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7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城区小学正式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可直接进入其父(母)所任教的学校就读。

(四)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贸企业“绿卡”服务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鼎政办〔2013〕79号)精神,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经贸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户口簿和社保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可参加实验小学招生电脑派位。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闽政〔2015〕6号)要求,2017年开始,我市逐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要求。各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校园网、校刊、致家长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广而告之。要特别加强对暂(居)住证核验工作的统筹管理,各学校对经审核需要进一步核验的暂(居)住证信息,应向有关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向当地派出所或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提出核验申请,维护招生工作秩序。新生入学时,若尚未办理市区暂(居)住证的,则应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市区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租赁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东诚信承诺书、房东房产证、门牌证、近半年水电费发票、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原户籍地村(居)委会证明、租住地社区证明等材料),具体要求以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公布为准。

(二)合理规划入学学位。各学校要根据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及辖区幼儿园适龄幼儿就读情况,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实际情况规划入学学位。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含招生简章、招生方案等),并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局初教股备案。

(三)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各校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计划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市区目前存在的实际情况,市区各小学及各中心小学2017年秋季一年级班生数控制在50人。小学一年级杜绝不及龄儿童入学,其他年级班生数已达54人的原则上不得接收非本片区插班生。56人以上班额数全部消除。凡是正常转学的须造册通过市教育局审批,再办理入学手续。同时,办学规模超过2000人的学校数得到控制,并逐步下降。

(四)严格规范入学行为。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等。各校严禁随意扩大招生规模或接收不符合规定手续的学生。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规定,如遇超龄的,应当提供当年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和相关附件资料。为规范电子学籍管理,各小学应于9月底前将新生学籍导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的寄读生。其它年级也不能接收寄读生。对确属残疾的适龄儿童,各学校应安排随班就读或由教育局视情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全市各小学对在辖区外就读的学生,要确切了解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去向,并登记在册,做好相关工作。

(五)坚持做好信息公开。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积极向社会解读和宣传小学入学相关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登记工作结束后,要向社会公布所属各小学划片范围及入学名单。要在校园网上主动公开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实保障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合法权利。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应耐心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学。

(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学校招生工作应提前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政策,接受社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督查。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移矛盾。对计划内的余额数,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招满为止。招生工作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规定,严禁利用招生机会,收受家长红包、礼品、购物券和接受家长宴请。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七)科学安排招生工作。

 2017年6月15日前城区各学校上报招生工作方案;

2017年6月20日前城区各校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安排;

2017年7月1日-5日各校审核本片区适龄儿童;

2017年7月10日至7月16日(7个工作日)非本片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所要就读学校提供必备材料,并完善一年级新生异地入学申报手续。

2017年 7月20日,实验小学完成公开摇号和公示摇号结果。

2017年7月30日,桐南小学、桐北中心小学、流美中心小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非片区学生造册登记工作结束,随同片内生陆续发给入学通知书。

2017年8月1日,龙山小学、山前中心小学、山前中心小学分校、慈济小学、城西小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非片区学生造册登记工作结束,随同片内生陆续发给入学通知书。同时要确保无城区户籍但已实际居住本区域内的农民工子女入学。

2017年8月30日新生登记注册,8月31日完成旧生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福鼎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