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8-06-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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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市职业中专,教师进修校,电大福鼎学院,特教校,劳动基地

近期,我省一些地方陆续发生学生校外触电、溺水、道路交通等安全事故,造成多名学生伤亡。根据宁德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安〔2018〕27号)要求,各校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教育

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将安全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教育责任传导到每一位班主任和课任教师,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把安全教育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之中,确保全年安全教育不少于12课时。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班会课、团队课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形式,切实加强预防溺水、预防触电、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灾减灾等方面安全专题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主题教育

各校要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读本、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扎实开展安全主题教育。要认真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操作规程有关要求,做到中小学校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演练要制定方案、绘制疏散路线图、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防止演练活动发生安全事故。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培训课等形式,加强家庭教育辅导和培训,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充分利用“宁德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学生及家长积极参加中小学安全在线教育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公益活动,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和家长安全监护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警示教育

    5月22日12时30分许,宁德市公安部门接到报警人叶某某(男)报警称:其女儿(叶某某,女,2009年8月出生,宁德附小三年级学生)于2018年5月22日11时45分许,在宁师附小东侨校区附近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陈普路与石湖路交叉路口等待家长来接时,有三名男子冒充其朋友欲将其女儿带走。叶某某称当时是三名约三十岁的头戴头盔的男子,其中一名男子对她说,是其家长让其来接她的。因为叶某某事发前已跟其妈妈联系过,妈妈让她在现场附近等待,所以未随那三名男子离开。为杜绝此类事件,各校要认真贯彻我局与公安局、综治委联合印发的《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鼎公综〔2018〕83号)精神,加强与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要以案为例、以案施教,重点剖析防溺水、防触电、防拐骗、防踩踏、交通安全、校车及周末班车安全、食品安全、学生欺凌等涉校涉生安全典型案例,组织师生观看有关安全警示教育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福鼎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