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全市学校全员安全责任制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8-01-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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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市职业中专,教师进修校,电大福鼎学院,特教校,劳动基地: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学校全员安全责任制的通知》(宁教安组〔2018〕1号)的要求,全市各校(园)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全面加强我市学校全员安全责任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组织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学校全员安全责任制工作,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学校全员安全责任制工作,各校(园)要根据学校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以及教职员工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各层级、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起学校安全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体系。          

二、工作重点

1.建立健全学校全员安全责任制。各校(园)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宁德市学校安全标准化隐患排查指导手册(试行)》等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园)自身实际,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含食堂从业人员、电工等)的安全岗位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建立与本校(园)安全岗位责任制配套的考核机制,明确各岗位的考核标准、奖惩办法,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岗位责任书,并严密组织和监督落实,定期实施考核和奖惩,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实现各校(园)安全管理全过程实名追溯。一是加强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各校(园)法定代表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园)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校(园)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各校(园)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本校(园)的全员安全责任制。各校(园)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具体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始终做到把安全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二是加强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各校(园)制定的安全责任制应覆盖本校(园)所有岗位,其责任内容、范围、考核标准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各校(园)应当明确各职能部门所管辖业务的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处(科)室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考核,切实督促履职到位。三是加强学校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各校(园)应当按照“一岗一清单”的要求,细化制定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并签订安全岗位责任书,加强监督考核,督促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各校(园)安全岗位责任制,要切合实际,力求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实用管用。

2.落实学校全员安全责任制公示工作。各校(园)要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责任、安全责任范围、安全责任考核标准等。

3.强化学校全员安全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各校(园)主要负责人要指定专人组织制定学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方案,把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员工岗位培训内容。将全员安全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年度培训计划,通过教育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使一线教职工具备一线岗位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使安全管理人员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4.落实学校全员安全责任制的考核管理。各校(园)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励主动落实、全面落实责任,惩处不落实责任、部分落实责任,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基础建设。各校(园)应当依法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消除隐患,保障安全风险可控,确保师生安全。一是加强安全管理力量各校(园)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形势,统筹、指导、督促本单位安全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本校(园)安全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安全工作的措施。确保日常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按照《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各校(园)根据实际制定规范的风险辩识和评估标准,发动全体教职员工辨识设备设施、操作行为、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风险,对风险的种类、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建立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制度,对辨识出的风险分类梳理,评估风险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等情况,确定出各类、各级、各层、各岗位的安全风险防控重点,并实行“一岗位一清单”的管控模式,使风险管控在日常管理和基层一线得到落实,确保安全风险可控。三是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校(园)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校(园)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分级分类建立管理档案,逐一落实整改,并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 

2.营造良好氛围。各校(园)要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福建省《实施意见》为契机,加大学校全员安全责任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全员共同参与。学校工会、共青团等要积极参与监督,大力推动加快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促进学校改进安全管理,改善安全条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3.强化督促检查。各校(园)要秉承“严要求,重落实”的方针,要高度重视学校全员安全责任制工作,市教育局将把学校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情况纳入到半年督查、年终考评工作中去。并会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校(园)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各校(园)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建立健全全员安全责任制职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对岗位人员进行相关教育培训或者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追责。

 

 

福鼎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