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五项管理”暨“考试管理”专项督导的通知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11-3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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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督学责任区:

  为进一步推动“五项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落地,经研究决定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暨“考试管理”专项督导,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实地督导:2021年11月22日-12月3日

  随访督导:2021年12月-2022年6月

  二、督导范围

  全市所有中小学(含教学点)。

  三、督查内容

  1.关于手机管理。主要包括:对学生带手机入校园进行严格管控、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对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行为进行管控、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

  2.关于睡眠管理。主要包括:落实中小学上课时间规定、建立学生按时就寝制度、开展学生睡眠监测。

  3.关于读物管理。主要包括:对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监督、校园推荐图书质量把关、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管控、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关于作业管理。主要包括:严控书面作业量、教师指导学生作业、批改学生作业。

  5.关于体质管理。主要包括: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校内外锻炼1小时制度、学生近视眼防控、落实体质健康测试制度。

  6.关于考试管理。主要包括: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实地督查要点详见附件)

  四、督查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项管理是本年度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此项督导工作,认真开展好自查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2.加强学习宣传。各学校要切实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熟悉管理要求和督查要点,拓宽宣传途径,做到师生知悉,家长知晓,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3.推进整改落实。责任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书面形式现场反馈给学校,并在每月随防督导中进行跟踪回访,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进行通报、约谈。

  4.按时报送材料。各学校及时向责任督学报送自查表、自查整改报告督学责任区要及时汇总五项管理的督导、整改落实情况,1230日前形成督导报告上报督导办。(电子版、纸质两种形式)

  联系电话:7806192;电子邮箱:fdzfjydds@163.com

   

  附件:“五项管理”自查督查表

   

   

   

   

           福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