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两项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7-10-11 00:00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职业中专,教师进修校,电大福鼎学院,特教校,劳动基地: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两项督导”“教育强县”督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7〕1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两项督导”自评工作的领导,确保在10月底完成我市自评工作,11月接受宁德市级核查,12月至2018年1月接受省级评估检查,经研究决定成立福鼎市教育局“两项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评估工作组,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两项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长:方维通       

长:方桂祖

   员:李家卫、林 萍、林孝密、王其仁、陈永雄、胡颖如、施宣会、朱 光、李 进、卓廷校、苏明忠、陈文翰、谢家贵

二、项目评估工作组

第一组(A1.职责与治理)

 长:       副组长:施宣会、胡颖如

 员:谢家贵、李斯华、林发前、庄文杰、夏  林、郑明发、王文英、方  群、吴昌元。

第二组(A2.条件与保障)

 长:方桂祖    副组长:陈永雄、 进、卓廷校

 员:何秀川、陈维佑、林亦春、陈 瑜、

喻仁淡、翁以瑞、林联逢、蔡孙蓬、林祖芳、郑永祥、江孝松、罗立新。

第三组(A3.结构与发展)

 长:林孝密     副组长:王其仁、苏明忠

 员:郑大聚、耿忠良、蔡立坚、林  琼、陈佩芬、周宗程、  寅、张敬毅

第四组(A4.质量与水平)

 长:李家卫     副组长:朱

 员:陈绍树、林仕基、李 丹、谢道杭、范则谊、

朱典勰、洪吉平、 洁。

    三、项目评估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1.各项目评估工作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和《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和标准(修订)》,掌握各项指标的要求,明确自评需要收集和整理的过程性数据及备查文件、档案材料。

2.指导乡镇、学校开展相关评估指标的数据、档案材料、文件的组织整理工作,汇集全市评估指标的数据,整理各项目指标的备查文档材料。

3.根据评估标准,通过对照自查,组织各项目C级指标的自评结论和确定自评分数。

4.整理A级指标的自评报告。

四、要求各校成立学校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各相关指标的自评建档工作。学校自评工作小组和B级相关指标自评建档负责人名单在10月13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市教育督导室(邮箱:fdzfjydds@163.com

 

 

 

福鼎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