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6〕41号)转发给你,请认真学习,并做如下要求:
1.各校做好自查工作,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整改,形成自查报告。做好相关文件资料准备,用于专项督导检查的核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结合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将开展专项督查。
2.根据市领导意见,各校要围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的要求,签订“2016年福鼎市中小学治理有偿补课责任书”,并严格落实责任书的要求,履行学校和校长责任,加强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确保学校和教师不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3.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管理,杜绝有偿补课的发生。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责任人要重点查办,并予以追责。
自评报告和“2016年福鼎市中小学治理有偿补课责任书”(一式两份,红纸打印)于7月18日前报督导室,电子版上传督导室。邮箱:fdzfjydds@163.com
联系人:谢家贵 电话:0593—7806192
附件:1.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
2.2016年福鼎市中小学治理有偿补课责任书
福鼎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