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教育局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6-03-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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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市职业中专,教师进修校,电大福鼎学院,特教学校,劳动基地:

2016年我市预算草案已经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教育系统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们(详见附表),并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福鼎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序、高效的内部预算管理制度,努力增收节支,实现收支平衡。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三、各单位应当切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各项收入,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科目、财政级次、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确保完成收入预算任务。要依法组织收入,努力完成各项收入预算。

四、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支出项目、支出科目执行,不得擅自挪用和改变用途。对基本支出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标准。对项目支出,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各项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核定表

 

 

                                 福鼎市教育局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