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结果 | 法律条款 | 是否公示 | 是否法制审核 | 是否重大案件 | 结案时间 |
鼎卫健医罚﹝2022﹞13号 | 宁德星范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医疗美容诊所 | 使用执业注册地点不在本机构的执业医师从事诊疗活动案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5000元整。 |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是 | 是 | 否 | 2023年2月2日 |
鼎卫健医罚﹝2022﹞15号 | 福鼎市亚培士口腔门诊部 |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7000元整。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是 | 是 | 否 | 2023年2月2日 |
鼎卫健医罚﹝2022﹞14号 | 王**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口腔诊疗活动案 | 1.没收牙科器械药品1箱;2.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2780元。3.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 | 是 | 是 | 否 | 2023年2月2日 |
鼎卫健医罚〔2022〕第21号 | 福鼎鸿熙妍美容有限公司南大路医疗美容诊所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2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 是 | 是 | 否 | 2023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