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7-01 09:0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各市场监管所,市质量计量检测所,机关各股室:

  依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服务活动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闽市监食检〔2022〕97号) 和《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服务活动的通知》(宁市监〔2022〕133号)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将市场监管业务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为推进我市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服务活动常态化规范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你送我检”服务活动是科学回应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切,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知情权与参与权,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的有效举措。各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努力将“你送我检”的食品安全监管为民服务活动的举措落到实处。

  二、工作要求

  根据省局和宁德市局文件要求,我局结合食品快检任务部署要求,根据辖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统筹协调,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快检活动。

  (一)场所

  以城区为主,涵盖周边城镇及城乡结合部等;对象以辖区内食品经营企业为主,涵盖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流通场所及餐饮服务场所等。

  (二)检测项目及批次

  检测项目以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目前已开展的快检项目)为重点,原则上每个月开展一次“你送我检”食品快检活动,每次不少于25批次(全年不少于300批次)。

  (三)经费保障

  “你送我检”食品快检活动经费应将安排在本年度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内,并落实到位。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

  根据现有快检设备设施、检测人员、经费安排等实际情况,本年度“你送我检”任务委托福鼎市质量检验检测所承检,主要采取出动快检车对市区及乡镇进行轮流巡检的方式,原则上每周赴一个乡镇(街道)进行快检,具体检测工作由检测所工作人员负责,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予以配合。

  (二)检验要求

  对检测过程发现阳性的样品,承检机构应及时通知组织实施快检的市场监管部门,组织部门应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三)统计分析和结果报送

  承担“你送我检”食品安全快检任务的检测机构应做好快检数据的记录、报送,应于每月7日前报送上个月的快检数据,并于2022年12月15日前撰写年度快检分析报告报市局食品安全协调股,对发现的“你送我检”阳性结果样品要进行实验室复验。

  (四)做好疫情防控

  相关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开展“你送我检”活动过程中做好个人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