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5-1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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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现将《2021年福鼎市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14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福鼎市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宁市监〔202192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全市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和区域食品生产特点扎实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安全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着力消除各类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努力提升全市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全市食品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重点

根据近年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等情况,市局制定了《福鼎市食品生产重点风险问题清单(2021年版)》(详见附件),各所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排查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重点强化茶叶、代用茶、固体饮料、包装饮用水、酒类、食用油、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动物性水产制品、饼干、糕点、速冻食品等13类食品的风险排查(详见附件)。

(二)重点问题。对七类常见风险开展排查,严防系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

1.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风险。以茶叶(如绿茶、红茶等)、黄酒、食用植物油、糕点、豆制品和动物性水产品为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标准范围和超标准限量使用着色剂、防腐剂和甜味剂,重点整治超限量使用防腐剂行为。

2.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未经安全性评估的食品原料、中草药等非食用物质的风险。以调味茶、代用茶、固体饮料、配制酒、辣椒及其制品、豆制品、绿茶和粮食加工品(如:生、湿面制品等)产品为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购进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和药品的行为。

3.掺假掺杂的风险。以肉制品、食用植物油为重点,检查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情况、是否存在产品无法溯源、投配料信息不真实等行为。

4.化学性污染风险。以食用植物油、包装饮用水等食品为重点对象,关注原料进货查验是否落实、生产工艺参数与申请生产时的工艺参数是否一致、产品贮存防护措施是否合理、包装饮用水臭氧和消毒剂使用是否合理。存在化学性污染风险问题的要督促企业排查原因、彻底整改。

5.虚假标注的风险。以乳制品、代用茶、固体饮料、休闲类短期保质期食品(如:糕点、饼干和薯类及膨化食品等)以及岁末年初、节假日高峰期食品为重点,重点检查排查是否存在虚假标注或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非法声称有“通便、减肥、纤体”等预防、治疗或辅助功能等问题,规范标签标识管理。

6.微生物超标的风险。重点检查乳制品、肉制品、桶装饮用水、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饼干,即食海蜇皮等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环境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生产现场是否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关键控制环节的工艺参数是否合理,清洁消毒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对所生产的食品检验是否存在错检、漏检甚至未检等风险,是否能够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

7.兽药残留的风险。以肉制品、大黄鱼为重点,检查原料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和法规规定要求购进。其中,原料肉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和《鲜、冻禽产品》(GB16869)要求并具有规定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生猪产品还应当具有非洲猪瘟检测证明(报告)。进口肉类产品还应当具备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符合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相关要求。

(三)重点对象。将抽检监测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被投诉举报或媒体曝光的,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双随机”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用盐量较大的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列为重点排查整治对象。

(四)重点内容。明确三项重点工作内容。

1.加强冷链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内防反弹、外防输入”要求,落实“人物同防”工作措施。在前期食品生产环节已经调查摸底的冷(冻)库底数上,结合日常监管掌握冷(冻)库变化情况,做到“底数清、状况明”。以肉类、水产制品等冷链食品为重点,加强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组织冷链食品“一条线”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督促并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做好生产场所、设备、车辆消毒,员工健康管理,原料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运输贮存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

2.加强追溯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深化食品生产企业在全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系统的注册和数据录入,保持注册率和录入率两个“100%”,全力减少应录未录数据量、增加录入数据总量,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督促企业做到生产销售数据“应录尽录”。

3.加强问题企业责任约谈。以辖区为单位,对不能履行主体责任、自查不到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采取集中约谈、个别约谈和重点约谈等方式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质量负责人等开展责任约谈,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三、工作步骤

自即日起至112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即日起至615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告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整改到位。辖区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要达到100%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616-1115日)。以企业自查为基础,结合辖区实际和问题清单,按照《2021年度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鼎市监食生〔202138)的安排对重点品种、重点问题、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开展监督检查。乳制品监督检查按照《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鼎市监食生〔202124

)要求组织实施;肉制品监督检查按照《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鼎市监综〔202135)要求组织实施;食用油和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的专项监督检查另文下达;小作坊的监督检查按照《福鼎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19-2021年)》(鼎市监食生〔201968)要求组织实施。同时,要持续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定期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一品一码”追溯系统的注册及录入情况跟踪落实并通报。要扎实推进风险排查工作,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各市场监管所要在7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16-1210日)。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形成的制度成果,在127日前汇总上报辖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发现重大食品生产安全问题及处置情况要及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问题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将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报送。宁德市局将适时通过工作简报、会议交流等形式对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二)促进持续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不求面面俱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力争做到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在监督检查时,要提示提醒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好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要规范做好监督检查记录。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所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措施等,注意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办法,通过专项整治推出一批过硬管用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以制度建设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联系人:褚风华,联系电话:0593-7863596

 

附件:1.福鼎市食品生产重点风险问题清单(2021年版)

2.企业自查报告